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总结

市目标办:

今年以来,我局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全市“四个四”战略为主线,坚决落实民生为本的根本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民生,扩大社保覆盖面和提高待遇扩内需,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增活力,审慎处理劳动关系促稳定,健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强服务,全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通过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职能目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现将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情况和下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劳动保障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民生工程强力推进

我们作为“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坚持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相结合、扩大内需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与形成新就业增长相结合,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强化政府各有关部门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狠抓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强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城乡就业,有效解决了“五类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推进了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社会保障民生工程”中,以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重点,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0.97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2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的67.14%、74.62%和70%;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9户;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4%,未超过4%的控制目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36万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0.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68.17%和90%,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人数达到46.6万人,其中参保缴费30.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实现43.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87.15%、244.44%和105.03%。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和政策,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抓扩面、强征缴、保发放,提高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我们强化制度建设,狠抓政策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接续办法,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着力解决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参加失业保险、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等问题,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从城市扩大到农村、覆盖人群从职工拓展到个体和农民工,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全市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分别为13120人、2600人、9513人、3059人和12276人,分别完成市政府目标的114.09%、130%、95.13%、61.9%和423.31%。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增长。去年,在克服金融危机实施“五缓四降”政策的特殊背景下,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征收总量达到22.2亿元。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大力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完善规范社会保险征缴政策,加大基金征缴、清欠力度,加强稽核,保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增收。今年上半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征缴额分别达到9.76亿元、1.96亿元、4357.4万元、2644万元和792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1.33%、60.31%、108.94%、66.1%和88.99%。

三是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我们认真贯彻《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健全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主导的基金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了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环节的行政监督,依法对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力量开展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建立实施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要求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今年上半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社保基金专项治理疑难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1次就业专项资金检查。

四是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有效。我市从xx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社会保险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办法,将失地农民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随着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失地农民不断增加,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逐步纳入养老保险,截止今年上半年,共安置失地农民2.47万人,已有1.03万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为解决老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并印发了《关于解决老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将xx年前未参保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通过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为让更多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采取了分次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发基本养老金等措施,缓解他们的缴费压力。此项工作体现了省、市党委和政府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深切关怀,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

五是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减轻群众负担。在去年大幅提高我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市经过大量精心的测算,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一是市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泸市府函[xx]21号),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将医疗保险封顶线调至10万元二是市政府印发了《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泸市府发[xx]11号),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基本医疗保险封顶至封顶线3至5倍,按补充医疗保险责任报销70至90%三是我局出台政策《关于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的通知》(泸市劳社发[xx]1号),降低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费用首先自付比例5个百分点四是积极开发慢性病刷卡结算医疗费软件,解决职工慢性病费用报帐难问题

(三)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我们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群众举报案件,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是切实加强劳动工资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摸底调查,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国有企业、建设等行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把参保缴费作为规范用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巩固去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成果,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创建和谐街道(社区)、乡镇活动。全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到目前,全市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企业1359户,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389户,有22.8万在岗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

三是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认真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办案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深入贯彻《信访条例》,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完善维稳应急预案,认真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9件,已结案630件,结案率91.44%;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2163件人次(其中信访142件,来访2021人次)。

四是落实减负政策稳定就业局势。今年我市继续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发[xx]8号),对泸市府函[xx]23号文件规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4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xx年底。通过完善“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认定困难企业16户,涉及职工2527人,审批市本级xx年认定的困难企业享受xx年延长政策待遇17户,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4228人。加上区县审批的xx年延长政策待遇的困难企业,全市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的社保和岗位补贴已超过1000万元。

(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我们十分重视劳动保障基础性工作,重点抓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劳动保障宣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金保工程”建设等,效果十分明显。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们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并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管理劳动保障事务。通过深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上街设点、进入社区、邀请专家讲座、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广泛深入宣传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订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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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三法一条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及时调处劳动争议,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干部职工的政治理念明显增强、思想觉悟和政策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为民服务作风进一步好转,切实彰显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