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按黔人社厅发[2013]22号文,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班主任统计需要申报的学生名单。此文件已发招生就业处群,表格可在群里下载。

一、申请及初审时间。每年5月1日—5月10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报《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年度)》(附件2),并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公示时间。5月11日—5月15日,由各高校组织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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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这条对应届生没有价值。

7、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的五项中,只要满足其中一项都可以申请求职补贴

8、并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等相关材料。这句话的“相关材料”就是只要能证明是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