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有关问题的决定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市直辖以来,历届市委按照中央决策,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贯彻中央要求,认真实施宪法和法律,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着力推动科学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共重庆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决定,总结和深化我市民主法治的具体实践,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建设充满活力、规范有序、公平正义的直辖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健全群众意见顺畅表达、及时办理机制。各级党政干部要坚持开展大下访、三进三同、结穷亲等活动,落实基层党组织三项制度。区县每天要有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约访群众;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即时接待群众;村(社区)干部要上门走访群众。各级干部下基层,要主动发现并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的具体困难。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阅批群众来信,当发生敏感问题或重大**时,要与群众直接对话。要落实群众工作日制度,开通区县长和市级部门负责人公开电话、电子信箱,拓宽群众意见表达渠道。市、区县群众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分析社情民意,研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在干部选拔考核上健全民意测评机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将组织考核、干部评价和群众意见相结合,按照干部品行、才能、资历与任职岗位相匹配的要求认真选拔,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市级部门、区县、乡镇领导班子工作评价和领导干部考核民意测评机制,加大民生实绩考核力度,扩大群众参与面。民意测评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确属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应予免职。

三、完善重大决策程序,使各项决策民主化、法制化。坚持重大事项常委会集体决策。市和区县党委对重大问题决策时,要充分听取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和完善暑期谈心会、双月座谈会、市领导联系党外干部等制度。重视工、青、妇、科协等群众团体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要举行听证会,并公开听证代表名单、听证过程。听证参与者要具有代表性并有其平等和充分辩论的机会。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的,严格追究责任。

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搭建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直通车。各级政府要依法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市、区县政府政务信息电子网络的公开平台,要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审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支持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充分吸收合理建议。对群众关切的突发**,要及时、客观、公正、全面报道。加强网络管理,防止利用网络恶意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

六、为全市人民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制度保障。市委支持人大和政府将五个重庆建设、民生十条、共富十二条等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实践成果适时转化为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支持民族自治县依法制定和完善促进发展、保护环境、传承民族文化的条例。凡制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采纳情况。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及时修改或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七、有效实施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各级人大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贯彻实施。区县人大可加开代表大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有关重点工作报告,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人大常委会重大监督活动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并通过电视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级党委政府要倾听政协的意见建议,支持政协开展委员视察、参与工作检查和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民主评议。坚持各级领导牵头督办制度,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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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完善权力监督制约、保证干部廉洁从政的机制。依法推进三项行动,严肃查处基层执法单位违规执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侵占惠民资金三类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收送红包、超标准使用公务车三项治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采权出让、政府采购等进行公开交易,杜绝暗箱操作。健全涉农、扶贫、慈善等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机制,防止贪污、挤占、挪用。各级党委政府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和媒体反映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十五、深化普法示范工程,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带头守法,新提任领导干部要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将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必修课程。坚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全市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全部接受法治轮训。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大中小学生每月要上法治教育课。实施六五普法,实现普法宣传教育在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全覆盖。强化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丰富民主法治宣传载体,开设专题网站,设立法治宣传周。以唱读讲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加强民主法治,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发扬民主、加强法治,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民主法治实践,努力营造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为保障全市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阳光下共享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