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该县发展步伐,对财政工作提出新目标,也对财政干部队伍素质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日益繁重的财政任务,如何以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破解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难题,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县财政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县财政局现有内设股室13个、局属二级机构10个、挂靠管理部门1个。在职人员97名,借调人员14人、临时人员10人,其中转非人员9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及以下的20名,占总人数的16.67%,31岁—40岁的25名,占总人数的20.83%,41—50岁的37名,占总人数的30.83%,51岁以上的38名,占总人数的38.67%。从学历上看,专科及以上的104人,其中研究生1人,占总数的86.67%,专科以下的有16名,占总数的13.33%。从行政职务看,科级干部35人,占29.17%;一般干部51人,占42.5%;工勤及临聘人员34人,占28.33%。从政治面貌看,党员76人,占63.33%;团员2人,占1.67%;群众42人,占35%。从性别上看,男性81人,占67.67%;女性39人,占33.33%。从专业水平上看,综合以上数据分析,该局现有干部队伍呈现一下特征:一是高学历化趋势明显;二是党员占绝对比例;三是年龄分布结构不合理。
二、**县财政局队伍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高素质人才总量不足。近年来,随着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对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计算机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尽管财政部门都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但仍有部分干部特别是年龄偏大的干部感到工作很吃力、压力很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仍需加强。仅有注册会计师2人,中级职称14人,占11.67%,;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学历人员总量偏少。财政部门缺少既精通财政业务知识,又具备宏观经济研究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缺乏策划能力强、能深入研究、提出好思路,善于把领导意图转化成实施方案的谋划人才;缺乏有管理专长,综合能力强,素质全面的综合人才,高层次、专业化、复合型人才需要加快培养。
(二)管理机制不协调。目前财政队伍编制主要分为行政和事业两块。全局财政干部中公务员38人,参公管理10人,占机关人员40%,事业编制42人,同比占35%。其中参公管理基本上是原有非税局、乡财管理局、国库管理局定位为参公单位后登记的,局机关尚存在相当一部分通过原因统招统分或今年事业单位招考进入人员,在今年颁布的《湖南省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1号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登记公务员备案管理的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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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突出制度建设和创新,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坚持选拔选调制度。除实行凡进必考外,进一步扩大选拔录用视野,打破身份、部门限制,面向全县各乡镇、机关。建立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对借用人员一律通过考试选拔,严格选拔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用,吸收更多高学历、高层次、高素质人员进入局机关。二是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正副股室长竞选,对全局干部进行调整,并对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加强交流转任,以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干部锻炼成长。创新了选人用人机制,调出了干部的压力、动力和活力,干部职工工作激情明显高涨,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为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执行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制定具有有普适性地考核指标体系和具体的考核量化标准,逐步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变软指标为硬指标,变弹性目标为刚性目标,实现考核标准的数量化。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为合理调整使用干部提供参考。实行多层面考核,使被考核人的下级、同级、上级以及服务对象都能以适当的形式参与考核,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力求客观公正。逐步建立了对干部职工的动态考察机制,以年度考核测评为核心,以实绩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参加考核的干部要向干部职工开展述职,接受职工和群众的民主测评;单位内部成立考核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效能督察和考核办公室,对各项工作及干部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察、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紧密联系起来,作为提拔任用依据。
(三)突出能力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干部队伍能力决定着政府的管理能力,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决定着财政部门的管理水平和职能的发挥。我们坚持把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放在突出的、重要的位置上来抓。坚持学用一致、分级分类的原则,紧紧围绕当前关于建立现代财政的主题进行积极探索,不断调整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工作,实行全员教育,把培训学习与职务晋升、选拔使用结合起来,以激发广大干部的学习积极性,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学习,更新知识。
(四)突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监督的科学机制,积极推行任期制、试用期制等工作,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监督贯穿于队伍建设的日常管理中。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的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持开展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话制度,做到及时掌握动态,正确引导。推行了领导班子督查作风制度,将督查结果及时公开通报并与考核有机结合。狠刹作风问题,从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安排、抓具体、具体抓。强化财政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为社会提供公开、公平服务的意识,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断提升队伍作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