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人权司法保障分析
一、人权司法保障的概念
人权的司法保障,顾名思义,是指用司法途径来保障个人的权利,除了保护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免遭他人的侵害,或权利被他人侵害后,对侵害人进行处分外,还要防止国家公权力机关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犯,比如在司法活动中要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进行充分的保障。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程度越来越高,虽然司法途径保障人权的范围较为广泛,但人们总是可以有许多方式来解决纠纷,比如双方谈判、行政机关的调解等,诉诸法院仍是万不得已的最后的方式。在诉讼尤其是刑事诉讼中,国家机关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剥夺公民的财产权益、自由乃至生命,众所周知的是,非经正当的程序和适用正确的法律不得剥夺公民的上述权益。诉讼参与人会基于此种理念获得一些权利,国家需要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这些权利,这无论对其个人还是对整个社会而言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二、我国人权保障的历史进程
1954年9月,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问世。它的颁布,为我国人权立法工作打开了大门,奠定了基础,意味着我国人权保障事业迈向了新的阶段。它为我国人权立法工作树立了正确的方向,确立了人权保障的基本原则。紧接着,1982年我国的第四部宪法就顺应时代的呼声应运而生。1982年宪法不仅直接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还规定了地方立法机关可以制定保护本地方公民权利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让本地公民更加明确自己的基本权利,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他们的人权。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越来越注重公民人权的保障。在人权立法方面,无论是法律种类,还是法律数量,都创下了几十年间的新高。到现在,我国人权方面的法律规范不能说已经达到了很完善的地步,但实事求是地讲,已经在慢慢地形成体系。
三、我国公民人权的司法保障的新发展
想要更好地实现人权的司法保障,有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不可或缺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发展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作为纲领,加强了各个层级的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我国人权的保障构建好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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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n].人民日报,2015-06-08(09).
[2]刘玉民.人权保障在新刑诉法中的体现[j].政法论坛,2012(12下).
[3]夏勇,著.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