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法治村方略的思路和对策
关于依法治市工作的调研报告
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了深入了解我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4月上旬至5月中旬,由****带领市政协法制委和部分政协委员,先后赴****等县区以及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就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从法治层面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公正司法,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依法治市组织领导机构基本健全。市上成立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22个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为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出台了《**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等一系列文件,对具体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2012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责任追究等程序。**个县区政府也已建立施行了“逢文必审”制度。积极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同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出台并下发了《**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市问廉问责问效暂行办法》等文件,推动行政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司法建
设有序推进。我市司法机关以抓好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加强司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司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市县两级法院依托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平台,全方位向社会公众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内容。市检察院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和方法。2014年底,**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相关案件信息相继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实现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公正执法、强化司法透明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建立了一支由2900多人组成的覆盖全市的“六五”普法联络员队伍,承担起组织实施本单位、本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同时组建了13支“六五”普法宣讲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托法定节假日、纪念日、“科技文化教育法律”下乡等活动开展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农民、居民、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二、依法治市工作存在问题(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仍不够到位。部分县区和单位,还没有把依法治市同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这两大主题结合在一起,没有形成法治思维。主要是有些领导干部受传统的“人治”思想束缚严重,还未能真正的用法治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来依法行政;其次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制约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并未真正把依法治市方略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依法治市工作难以抓出成效。
二是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至今仍有部分领导干部把依法治市工作当作某一个机构、某一个部门、某个领导小组的责任,缺乏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意识和制度,依靠个别科室负责、个别人员落实,导致工作实效打折扣,整体推进不足,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是组织机构有待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将法治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市虽然成立了“中共**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但该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统揽全局、综合协调能力很有限,只是一个法律宣传的机构。
(二宣传教育成效有待提升
一是普法效果不佳。全市各级部门都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对普法对象的教育方式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为主。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普法”只是从上往下压的硬任务,是典型的“要我学”,没有形成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向“我要学”的主动状态转变,普法效果不佳。二是宣传手段单一。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了解法律的途径越来越多元,如微信、微博等。目前,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宣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三是专业宣传力量不足。开展法制宣传,往往需要宣传干部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同时具备一定宣传、讲授素养,而我市普法宣传队伍中缺乏这样的人才。
(三法治队伍有待加强
一是拥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甚少。公安干警、法官、检察官“断层”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制约了各项工
作的正常开展。我市公安系统具有执法资格民警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绝大多数是年龄较大的领导干部。具有执法资格的警力上浮严重,使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基层派出所往往仅有所长或指导员具有执法资格,直接导致相当一部分从事执法工作却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有时一名警察同一时间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造成执法违法的问题。法院系统的这个问题也很突出,一线办案人员也很少,造成积压案件较多,群众对此多有怨言。
二是专业素养仍需加强。由于行政执法要求高、难度大,执法人员既要懂得法律政策,又要通晓本行业务,但我市近年来执法人员主要是通过事业单位招录、复转
军人安臵,普遍存在法律素养低、业务水平低的问题,上岗后又缺乏培训。稍有工作资历的人员又不愿意在一线执法,所以不少执法人员难以适应执法工作的需求,更谈不上公正执法。公安、工商、土地、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均存在这个问题。
三是缺乏公正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缺乏制约,执法人员中存在执法不严、随意性大、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同时,缺乏激励机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的法官行业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严重挫伤其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法院队伍的稳定性;另外,因缺乏保护措施,敢于担当的执法者,个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四行政执法工作有待改进
一是行政决策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现行的部分行政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一些法律法规的操作性不够强,有些法律制定的过于原则;有些法律法规规定了许多禁止性的行为,但未明确处理方式、处理要求、禁止程序手段。尽管我市出台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但有些县区并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文件也规定了重大事项须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但没有明确何为重大,缺乏可操控性,所以较少报告,有的是从未报告。这样,一些行政决策或因考量不足或因程序不完善,得不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现象普遍存在。有利的事情“争着管”,难办的事情“推着办”,互相推诿扯皮。“争着管”的要求标准或衡量尺度又不尽相同,使得行政行为相对人无所适从。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道路运输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创办企业等方面。
三是执法程序亟待规范。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没有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上岗、亮证执法。如人口计生执法,有的乡镇行政执法单位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乡镇人民政府无县人口计生局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书。
四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还需加强。我市虽然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标准,建立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但在执行上时紧时松,甚至流于形式,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不
够,对办案人员的责任追究不到位。(五司法行为有待规范
一是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司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司法不公很难监督,司法腐败依然存在。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有的有案不立、拖拉办案,有件民事案件已有八年之久还未结案;有的越权管辖等等,这些行为对司法公信力造成巨大损害。仅2014年,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共受理问题线索**件,逐一核实后,转立案**件,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行政对司法的干预依旧存在。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插手、干预司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或具体案件。从当前的司法工作实际看,在办案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和违反程序规定对案件进行不正常干扰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致使部分群众将案件上诉到法院后,就利用各种资源寻找关系,以求在判决中获取最大利益。
三是执行难问题严重。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老问题,被执行人“跑路”、逃避执行现象严重,导致案件当事人胜诉难得益。全市**年受理各类案件**件,受理执行案件**件,有**件至今仍未能执行。
四是陪审员制度有待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对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影响其作用的充分发挥;管理工作出现空白,陪审员不能及时退免和增补;缺乏系统的培训;经济报酬过低。
(六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
一是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不少行政执法机构尚未建立并实行监督责任制,监督工作还没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有关决策的程序仍不规范,“谁监督谁”落实不到位,面对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难免出现相互推诿、无人查究的现象。
二是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力度不够。在实践中法律监督不到位;群众监督难以受到重视,因而逐渐丧失监督的积极性;社会舆论监督分散、乏力,而且监督渠道不畅。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政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的监督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市人大要经常听取报告和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的办法,对“一府两院”的执法情况和
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法律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评议,通过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监督,纠正违法现象,解决执法难点,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市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应向本级人大报告。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党纪政纪监督。党的纪律与党的规矩,是依法治市的有力保障。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严格执行《行政法》、《公务员法》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务人员、执法人员的管理。对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员,要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政纪处理。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也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四中全16会提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民主监督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市县(区)政协要通过视察、调研、对口协商等方式,加强对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民主监督。政协委员要切实发挥好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建言作用,要有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宪法和政协章程赋予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多向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提案建议,帮助政府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推进领导干部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强化依法治市理念。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依法治市工作的反面典型要进行公开曝光。要通过各种方法强化群众的法治意识,发动群众举报各种执法违法、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形成对依法治市工作的强大监督氛围,保证依法治市工作顺利进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