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加强执法管理实施意见
各执法大队、科室,各单位:
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是实现绩效挂钩、奖优罚劣、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有效手段,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和督促检查,是促进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执法和管理工作效能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和督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目标管理考核
1、周考核由职能督查科负责,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月考核每月一次,由局领导牵头负责。
2、实行交叉考核制。月度考核抽调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各一名副职参加,相互交叉考核检查,监督考核的公正性,促进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每季度开展一次行风测评和座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市民代表参加考核测评和座谈,征求他们对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的反映和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4、基础工作考核通过查阅资料和向有关领导、科室收集情况进行考核。专业工作考核采取现场随机检查的方法进行。
5、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大队、单位进行整改,并逐项登记,建立台帐,实行回头检查,督促整改。
6、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尽量做到勤、细、实、严,不打人情分,不搞平衡照顾。
7、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指定专门人员开展日常考核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城管执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根据本大队、本单位的考核情况和市局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责任落实到人,兑现奖惩。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于3月20日前报局职能督查科和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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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加强投诉件的办理工作。每一件投诉都必须及时处理和答复,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对市长热线、局领导签批的处理件,职能督查科要对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跟踪督办,直至圆满处理和答复。重大问题应实行现场督查,及时协调和调度,确保投诉件处理快捷、答复及时。对投诉件的处理落实情况,职能督查科每月通报一次。
4、建立和完善记录台帐。对每一项投诉件,必须件件登记,建立台帐,加强积累,规范管理,定期梳理,形成分析报告,供局领导参考。
5、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副职分管投诉件的处理落实工作。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的姓名、联系电话于3月20日前报职能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