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关于“20****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的要求,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日前,国家局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的通知》(食药监办〔20****〕78号),就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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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重实效,开展自查。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并在6月底完成自查工作。要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认真督促改进。要集中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做好抽查和迎检准备。7月至8月上旬,中组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对部分地方和部门进行抽查。7月上旬,省依法治省办也将组织力量抽查若干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各单位务必做好准备工作,迎接抽查。

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自查报告报送至省局普法办(传真:,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