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市统计“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杭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2010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对全市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予以核发或者换发新《统计执法检查证》。各区、县(市)统计局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参训、参考等工作。(时间安排2月至4月底)
二、开展政府统计部门“每月学法”活动
2010年统计普法重点是抓好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普法教育。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处(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要求干部职工统计普法面达到100%。(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三、抓好政府统计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时间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四、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11月份组织全市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法知识考试。(时间安排11月底前)
五、启动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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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强调查研究,着手起草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特别是要做好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党委组织部门、党校、普法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2010年当地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法制讲座、党委组织部门与党校举办的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以及普法办制定的普法工作要点的内容之一,为启动2010年实施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奠定基础。(时间安排12月底前)
十、建立健全统计普法教育各项制度
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层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干部职工年度学法测试考核制度,设立《干部职工学法考核登记册》,形成干部职工学法档案。(时间安排3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