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年工作总结(市)
20**年,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为重点,继续推进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20**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着力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办组织起草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草案)》。《实施意见(草案)》对区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依法行政责任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等六方面的制度、机制,将对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起到进一步促进作用。《实施意见(草案)》已报送市政府,争取于20**年第一季度召开全市加强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实施意见》作工作部署。
2、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办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对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取消和停止征收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占总数的27.9%,涉及31个政府部门,金额近20亿元。此次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事项,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因履行职责而向被管理对象收取的“管理费”,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不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的收费,以及依据不合法的收费等。同时,还完成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停止执行两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决定》的议案,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8件市政府规章中涉及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决定》。20**年底,为评估取消(停止征收)收费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我办与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3、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办负责起草了《**市并联审批暂行办法(草案)》、《**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草案)》和《**市实施行政许可年检办法(草案)》等三件审改配套文件;完成本市外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各环节的审批依据梳理工作;参与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的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加大清理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力度”课题报告;完成浦东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方案的审核、协调工作。
4、积极开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办在对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四年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作了修订完善。新的《规定》明确和细化了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新制度,扩大了主动公开范围,增加了公开渠道,并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同时,还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草案)》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文书修订等配套性工作。
(二)围绕市政府工作重心,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1、政府立法工作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20**年,我办紧紧围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立法计划安排以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成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9件地方性法规议案以及9件规章的起草、审核工作。
一是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的办理。
二是在机制创新、促进“四个中心”建设方面,主要完成了《**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市临港新城管理办法(修订)》、《**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办理。
三是在完善社会保障、加强社会管理方面,主要完成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修订)》、《**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及《**市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办理。
四是在确保世博会顺利筹备和举办方面,推动市人大作出《关于本市促进和保障世博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根据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建设法制保障工作方案,主要完成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关于加强本市流动户外广告管理的通告〉、〈关于对乱刻画乱涂写乱散发乱张贴乱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行为加强管理的通告〉的决定》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办理。此外,还完成了有关清理道路指示牌、加强高速公路管理等通告的办理。
2、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努力提高立法质量。20**年,我办继续施行规章草案公开征询意见制度,全年共有8件规章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共计收到公众意见106条。同时,在规章制定过程中正式启动了立法听证。对《**市旅馆业管理办法(草案)》、《**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草案)》以及《**市门弄号管理办法(草案)》等三件规章召开了立法听证会,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听证代表,听证过程向社会公开,并建立听证意见反馈机制。听证会的召开,既为利益相关方表达意见诉求提供了渠道,也有利于立法部门提高规章制定质量,效果明显。
3、重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我办组织对本市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第二轮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我办牵头组织对本市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对9件地方性法规、12件市政府规章、4件市政府文件以及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
(三)妥善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市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审核关
20**年,我办共办理市领导批示件46件,办公厅来文127件,国家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52件,其他部门来文172件,市人大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共43件(主办6件,协办3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处理人民来信259件。
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办妥善办理了一系列重要行政法律事务。一是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完成“东方绿舟”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案、浦南机电城投资纠纷中的政府法律责任问题以及收回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等事务的办理;二是为市政府领导相关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完成市政府采购中心移交过程中市政府机管局职责问题、本市车辆购置税征收与私车额度拍卖制度相关法律问题、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委托境外公司经营管理国际机场、建立政府赈灾捐款长效机制、保安服务用工方式中相关法律问题等事务的办理。通过对以上复杂和疑难事务进行法律审核并提出对策建议,当好市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0**年,市政府共收到复议申请744件,依法受理478件,主要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确权、行政处罚和处理、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和行政强制等方面。办结的422件中,决定维持324件,确认违法14件,作出撤销决定的1件,责令履行职责1件,驳回复议申请的18件,因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而终止审理的15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后终止的49件,全年纠错率为8%。全年共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一审3件、二审3件。
另外,起草完成《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意见》,并启动《行政复议调解程序规定》、《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等5项配套制度的起草工作;组织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人员培训、组织编写并印发《行政复议问答》以及行政复议案例,加强对复议工作的指导。
(五)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不断提高。20**年,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社会问题汇聚交织在一起,并呈现复杂化、连锁化、激烈化的特点,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安全等的任务更加突出。首先,工作思维系统性、协调性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创新型的法律事务逐渐增多,要求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在复杂的利益矛盾中寻找平衡;要求辨明性质、分清责任,从单线思维转变为系统性思维,建议方案不仅要解决问题,还不能引发新的问题。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3个配套性文件,需要和实践部门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一并考虑。起草有关居民收入状况调查的规定需要和本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统筹研究;其次,法律事务的处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等手段解决问题,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同时,更加关注处理措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结合;最后,由于各区县的情况不同,法律事务的处理要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移植,照搬照抄。如动拆迁的解决方案,杨浦的就地改造方案在黄浦就不一定能够施行。这些都在不断考验我们破解涉法难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不断改进。20**年,办内狠抓工作规范,在原有基础上把各项工作从决策到执行都纳入制度化轨道,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比如,重大事项交由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并形成会议决议,强化集体讨论决定的功能;重要立法及业务事项提交审核会议讨论,并对审核会议议事程序和方式作了改进,切实发挥业务把关作用;将规章听证予以制度化,并对立法听证规范予以改进;重要工作事项推行“项目经理制”,发挥团队优势、提高配合意识,进一步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加强工作人员在办内外的轮岗、交流,注重干部培养和能力的提高等等。通过以上措施,尽管20**年节奏快、任务重、难度大,仍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相关立法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法律事务。
20**年,在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主要是:政府法制工作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思路和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破解涉法难题、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为区县政府提供依法行政指导和服务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需要予以提高,处室之间资源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