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市)

根据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深入扎实推进我局系统的平安创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满意”为目标,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抓手,以基层平安创建为载体,以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组织动员全局上下的力量,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积小安为大安,为建设“和谐平安*”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今年局机关、局直各单位都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的工作,通过创建活动,达到单位治安环境良好,学法用法教育开展经常,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可防性侵财案件下降,干部职工安全感增强的创建效果。

三、工作步骤

平安创建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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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领导。平安创建是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局、局直各单位要把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负责。按照市综治委的要求,为抓好平安创建工作的实施,市局、局直各单位要成立平安创建领导机构。市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吕建民任组长,副局长涂慧玲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陈和平任主任,负责局平安创建的日常工作。

2、明确任务。全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方案的步骤来实施创建活动,按照要求来组织好创建工作,力争20*年局机关、局直单位通过创建活动,达到平安单位标准。

3、扎实推进。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创建工作,按照《*市平安单位标准》和项目责任推进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纳入年终综治目标考评,扎实推进全局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积极参与局挂点帮扶单位东湖区百花洲街办火神庙社区的平安创建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从人、财、物等方面尽力给予帮助和支持,为实现全市的创建目标任务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