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法检查指导方案

根据市综治委《关于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巡防、大走访、大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扣社会矛盾化解、各类人群服务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提高全系统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全市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的进一步提升。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进位赶超,为打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璀璨明珠而不懈奋斗。

二、目标任务

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重点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法律保障功能,努力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具体目标是: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全面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专项活动的领导。各县(市、区、景区)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硬道理”与“硬任务”的关系,把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专项活动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研究、来谋划、来推进,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推动工作扎实、有效、有序地开展。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大排查,着力化解矛盾纠纷隐患

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要针对近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地政法委维稳工作要求,组织基层司法所切实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深入排查农村土地征用租用、宅基地使用、婚姻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城市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学校安全、农林水土矿产权属争议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事、事不漏项。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及时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明确矛盾纠纷包案领导、调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以及化解措施、化解时限,掌握矛盾纠纷情况,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真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矛盾积淀、激化,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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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分类指导,上下同步推进。一方面,建立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孙晓英挂点贵溪市;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谷喜挂点余江县;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树珍挂点龙虎山景区和各律师事务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卫中挂点月湖区;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李水全挂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和各司法鉴定机构的联系制度。要求各级领导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摸实情、查实况、问实效,加强对推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专项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另一方面,要建立每半月一次的工作调度会、情况通报会和专项督查等机制,采取通报情况、定期交帐、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强分析调度,总结推广典型。

(三)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导向。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网站、专栏简报等媒体和手段,集中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创新举措、初步成效和先进典型,为深入推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专项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尤其要加强对社会热点问题、敏感问题报道的审查把关,注重舆论引导的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严格考核,务求实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将作为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督查组要做好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测评工作,务求提升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工作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