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民政局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文明低碳祭扫和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文明、有序祭扫为首要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新风尚,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充分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践行文明低碳理念,树立清明祭扫新风尚

(二)强化安全意识,健全祭扫安全保障机制。保障群众安全,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三)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行风建设水平,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机构。根据《xx区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明确各部门分工,建立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区民政局成立由钟艺青局长为总指挥、吴万就副局长为副总指挥的清明节工作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指挥小组负责了解和掌握各地群众祭扫活动的情况,协调督查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各镇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祭扫活动接待任务重的地方要提请政府成立协调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处置突发情况。

(二)做好安全保障

1、各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总结历年来的经验,加强安全管理,根据xx区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区民政局工作方案,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2、加强对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完善祭祀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因祭祀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3、要针对清明节祭扫活动“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重点做好下列防范:一是扫墓现场交通堵塞,人员拥挤,严防踩踏事件的发生二是扫墓人员相互之间、扫墓人员与管理人员突发矛盾纠纷三是骨灰寄存处(塔、楼)因人员拥挤、滞留时间过长而引发的建筑物倒塌四是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楼(堂)内和周边地区消防安全,特别是散葬墓穴的防火安全五是防止骨灰丢失、被盗和错拿、错放,确保殡仪服务各环节和全过程标准化、零差错六是扫墓现场机动车辆自燃现象的预防与应急

4、祭扫场所内分区负责,责任到人。各祭扫场所分成若干区域,由殡葬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若干个工作小组,直接负责各区域的群众指挥、咨询和环境清洁工作,定人定岗,责任到人。

(三)确保交通顺畅

1、在主要祭扫场所周边地区增设临时户外停车位,并免费开放

2、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祭扫现场的人流情况和周边地区交通状况,指引群众选择出行路线与停车场地,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3、与公安、交警配合,在各主要祭扫场所周边道路安排交警指挥交通,在主要路口布置交通指导标志,并根据人流、车流情况在高峰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大力倡导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树葬、骨灰撒海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法。积极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良传统文化。进一步充实清明节传递亲情的文化内涵,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五)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清明节期间,各单位加强值班,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汇总信息,报告紧急情况,受理有关事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1日—26日)1、制定《xx区民政局2015年清明节工作方案》,召开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开展安全巡检。区、镇对辖区内的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集中存放地和重点祭扫场所开展专项督查,消除安全隐患。

3、添置、更换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对祭扫场所进行维修改造,改善祭扫环境

4、各殡葬服务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演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7日—4月6日)1、殡葬服务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预案,佩证上岗,各就各位,严守职责,密切协作

2、做好清明节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是宣传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xx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和文明低碳祭扫,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完善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联络,随时了解和报告有关情况。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镇、区殡仪馆、大洋山陵园于3月22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名单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电话/传真0756-5538490/0756-5533916)。各信息联络员于3月31日报3月28、29日信息(祭扫人数、车辆数等),4月5、6、7日每天下午4:30时前报当天祭扫信息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

5、指挥小组视情况派工作组进行督查指导

(三)总结报告阶段(4月7日—4月9日)各单位对清明节开展祭扫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8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切实增强做好清明节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制定工作预案,细化相关保障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预防,落实责任。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施设备和救援人员,强化祭扫高峰期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优化服务,提高保障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增设便民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要开通服务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价格、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和工作规范,对服务项目收费和商品价格要明码标价,不得借节日期间抬高价格。12

清明节是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广大群众开展祭祀活动的高峰期。为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我街道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维护正常祭扫秩序,倡导绿色文明祭扫,确保街道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长芦街道特制定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和服务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重安全、强服务、惠民生、树新风”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突出重点、措施上狠抓落实,使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开展。为此,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军葛德成

执行组长:王小康张宝年郭成存刘保钢高志和

成员:杨权勇朱红玉林正用陈德茂时长龙胡德龙郑国民陈强王世州王敏任足玉

二、狠抓措施落实,做好安全防范

(一)目标任务

保证祭扫安全、秩序井然,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工作措施

根据公墓周边地形及实际情况设置相应卡点,由街道及社区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安排派出所民警、边防武警、协警、保安以及城管队员等协助把守和维持秩序,在公墓周边一定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严禁将烟花爆竹带入公墓及祭扫区域内。农业科仅负责做好清明祭扫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卡点设置及派出所民警、边防武警、协警、保安以及城管队员具体安排如下:

1、桃花山公墓共设卡点三处,分别为:

⑴长芦自来水厂门前卡点。1名民警、2名保安、1名交协警、1名城管。

⑵桃花山公墓门口卡点。1名民警、2名保安、1名交协警、1名城管、2名边防武警。

⑶荣欣化工厂门口卡点。1名民警、2名保安、1名交协警、1名城管、2名边防武警。

2、三教寺公墓共设卡点二处,分别为:

⑴三教桥路口卡点:2名民警、2名保安、2名城管

⑵沿滁河路卡点:由2名民警、2名保安、2名城管

(三)带班制度

为了强化措施落实,实行领导带班制,预测祭扫高峰为四天(3月28日、3月29日、4月4日、4月5日),在这四天当中确保每天有一名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班(由当日街道值班领导负责),同时各社区每天要至少安排一名街管干部在公墓大门口处做好执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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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8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盟市对2015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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