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结对共建制度
区民政局与基层党组织联合党委结对共建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城乡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共建单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资源共享,根据《金安区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组建城乡基层联合党委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金安区民政局特与结对共建村党支部建立结对共建制度。
一是目标责任制度。联合党委必须把抓好“结对共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专题研究,并要经常检查督促、加强联系。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活动的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共建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股室直接抓,乡党委密切配合、村(社区)党组织积极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是共建活动日制度。共建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每季度确定一天为联合党委共建党组织集体活动日,双方党员交流学习汇报思想,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协商决定共建活动的方式、内容。如召开共建单位党建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互相促进党建工作水平的提高;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党员为民服务周活动,在社区环境整治、便民服务、治安防范、帮困助残、法律援助等社区服务方面,发挥单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各种联谊活动,每次活动都要在《党支部工作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五是“双向服务”制度。共建单位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建,积极为农村建设出谋划策,支持农村建设,尽职为农村提供各项服务。村党组织要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主动为自身发展谋出路、商发展,尽心尽力。结对双方对各自党员参与共建活动表现情况,如实向双方单位党组织反馈,建立起党员在工作考评、评先树优等方面征求所在基层党组织意见的工作机制。
六是共建联络员制度。共建单位党组织指派一名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全权负责双方党组织共建具体事宜,如,召开联席会议时间,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城乡互动上党课人选落实以及为民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的具体安排,切实做到共建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