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财政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开展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分析研究改革进程中的新形势、新情况,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迅速行动,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农民减负增收,加快了农村改革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承包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重大举措。从上一段改革情况来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年全面推行税费改革后,当年全市农民负担总额减少1.6亿元,人均减负33.3元,亩均减负40.3元,减负率达63.2%。*年全市农业税降低一个百分点,全市农民负担总额又减少1725万元。*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负担再次减少7635万元。3年来共减轻农民负担6亿元,全市488万农民人均减负123元。同时,从制度上规范了面向农村的集资和收费行为,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情况得到根本遏制。

二是干群关系得到改善。通过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工作职能、事权范围得到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的工作重点逐步转到行政管理和发展农村经济及公益事业上来,促进了农村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农村的和谐进步。

三是乡镇机构改革不断推进。*年来,全市共撤并减少乡镇、街道办事处7个。按照今年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市适度撤并乡镇的实施方案》,我市已撤销了9个乡镇,撤并比例达13.3%。另外,自2002年县乡机构改革以来,全市乡镇机关内设机构由原来的635个减至269个,精简366个,精简57.6%。通过乡镇机构改革,促进了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压缩了经费开支,减轻了财政负担,为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几年来,全市共撤并校点365所,清退代课教师和临时聘用人员373人,撤销了乡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将其职能并入中心学校,将农村中小学人事和教师工资全部上收到县实行统一管理。加大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年共排除校点危房13万平方米。认真落实对贫困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年全市共有28.7万名中小学生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共免书费和杂费2748万元,补助生活费562.5万元。

五是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各级财政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逐年加大。到*年,我市共争取中央、省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76亿元,同时,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实施了一系列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保证了乡镇政权、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必要经费的正常投入。县乡财政体制的改革和调整步伐加快,全市已有3个县22个乡镇全面开展了“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

六是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和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机制取得进展。*年,各县(市)区在坚决控制新债的基础上,采取停息挂账、盘活资产、债权置换、核销划转等方式积极消赤减债,共化解乡镇债务8136万元、村组债务1966万元。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全市9个县、115个乡镇和1496个村委会推行了“村帐委托乡代管”的改革试点,全面实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报刊订阅“限额制”,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

七是农村经济社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农村税费改革顺民心、合民意,使广大农民普遍得到了实惠,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随着“多予、少取、放活”政策的不断落实,我市农业发展势头强劲,主导产业建设步伐加快,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粮食生产稳步增长,各项社会事业显著进步,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078元,较上年增长9.5%,比“九五”末增加了615元,年均增长7.3%。

三年来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不仅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也为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才能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才能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及时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只有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狠抓督促检查,才能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第二,必须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农民群众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把政策交给群众,真心实意地依靠农民群众,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使他们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参与监督实施,才能为改革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才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必须整体推进,配套实施,才能推进税改工作的全面开展。“三个确保”是衡量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确保减轻农民的负担,是推行改革的首要目标,确保乡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是巩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只有在严格执行农村税收政策、确保农民减负的同时,积极推行各项配套改革,整体推进,配套进行,才能全面实现改革目标,有效巩固改革成果。

第四,必须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才能确保改革健康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是一场全新的革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加上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各地发展很不平衡,且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在一起,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坚持先行试点,循序渐进,通过试点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才能确保改革健康发展。

在客观评价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税费改革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进展不快。一些地方、部门和少数干部,对完成全市已确定的撤并乡镇13.3%、压缩事业编制10%、改革和整合乡镇站所等目标任务,产生了畏难情绪,不同程度存在消极等待、观望思想,导致全市乡镇机构改革进展不平衡。二是乡村债务化解难度大。据统计,目前我市乡村债务总额达14.7亿元,其中乡镇负债为9.2亿元,村级负债为5.5亿元,债务包袱沉重,其中约60%为政府性、公益性债务。由于集体经济薄弱,这些债务化解难度增大,给保持农村稳定和深化改革带来了突出矛盾,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三是基层组织运转存在困难。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财政收支缺口较大,尤其是农业税取消后,维持村级组织运转的农业税附加也相应消失,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存在困难。四是农民减负的基础还不牢固。由于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还不完全到位,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二、深刻认识新阶段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税费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新阶段就是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这个阶段涉及的面更广、层次更深、任务更艰巨。正如温家宝总理说的:“取消农业税并不是等于完成了税费改革,不搞好相关的综合改革,取消农业税这个来之不易的成果是保不住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推进综合改革的阶段是农村税费改革更重要、更艰难的阶段。对于这场已经涉及到农村各个领域的改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它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做好打攻坚战、打持久战的充分准备。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正确把握形势,深刻认识抓好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固本之策

纵观我国历史上几次大的赋税制度改革,从隋唐的“租庸调”、“两税法”,到明清的“一条鞭法”、“摊丁入亩”,都没能跳出所谓“积累莫返”的“黄宗羲定律”,症结就在于,税制改革之后,缺乏更深层次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配套改革,改革之后往往出现负担反弹。现在,我们第一步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基本到位,农业税的全部免征,已经基本解决了税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初步实现了规范税制、减轻负担的目标。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免征农业税,虽然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了,但导致农民负担反弹的体制和机制性因素仍然存在。现行的体制机制,还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只有下决心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才能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才能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否则,就有可能前功尽弃。

(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这几年由于思路好、政策好等方面的因素,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了持续较快的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全市农民收入水平、农业比较效益、农业产业化程度都还比较低,农业的自我发展能力还不强,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农民减负的基础尚不稳固,我们必须立足长远,着眼于建立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配套推进和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农业扶持体系,激发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热情,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的投入力度,以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我国在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体制保障”。这既为我们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政策依据,也为我们指明了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长期努力的方向。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乡村两级运转难,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难,乡村债务化解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缺乏稳定的渠道等突出矛盾和问题,都需要继续在深化改革中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有关的政策措施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强化并落实到位。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形成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才能实现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三、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围绕促进农村经济长远发展和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妥善处理乡村债务等突出问题,确保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促进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按照这一总体要求,要切实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确保基层组织有效运转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政权的最基层,直接面对广大农民,担负着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民办事,维护农村稳定的职责,必须确保有效运转。但目前,在我市一些乡镇还存在机构过多、人员过剩等问题。农业税减免以后,乡镇政府的职能、乡村干部的工作任务都会发生新的变化,人浮于事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因此,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势在必行,这是农村税费改革成败的关键。

首先,要加快适度撤并乡镇的步伐。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云发〔*〕27号)文件和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第四次会议的有关要求,今年1月,市委、市政府已下发了《*市适度撤并乡镇的实施方案》,对乡镇撤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乡镇建制在*年以来已撤销7个乡镇的基础上,再撤并9个乡镇,共减少16个乡镇建制,减少13.3%。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顾全大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乡镇撤并工作。为了推进这项工作,省、市财政在原体制补助基数不变的前提下,对*年以来撤并的乡镇给予奖励:每撤并一个乡镇,给予一次性奖励120万元;每精简一名原由财政全额供养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从*年开始,每撤并一个村民委员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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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严守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要按时按要求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纪检、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确保改革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资产管理责任制和离任审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同志们,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落实新时期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