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课演讲稿
校园法制讲座
各位老师、
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周绍康,是淄角派出所的民警。今天受翟吉和所长的指派,根据咱们学校的计划安排,很荣幸到贵校与各位老师、同学们共同探讨交流一下校园治安问题,希望通过共同探讨,让大家对法制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更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能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因准备匆忙,有不到之处请大家多批评和指正。
首先,我谈一下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类型:
哪些属于不良行为呢。根据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不良行为有: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就是大家常说的“收保护费”,这个性质是极其严重的,一旦被我公安机关发现,将会对收取他人保护费的人员严肃处理。);
5、偷窃、故意损毁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
9、吸烟、酗酒;
10、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如离家出走,经常考试作弊、经常欺负小同学等。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
1年人对法律的无知。目前很多人对违法犯罪的认识很模糊,觉得我们是中小学生,还没有步入社会,我们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就不会触犯法律,我们不会违法犯罪。按照我们经常的说法,一个人到了十八岁,就是一个成年人了,但我们刑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4周岁,(八种罪: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故意重伤害、贩卖毒品、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
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3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已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个同学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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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㈠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要主动缓和关系,检查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即使有理也要先把矛盾缓和下来,等对方心平气和时再细论对错;
8㈡双方矛盾无法调解时,可以找老师、家长、辖区民警出面调解,切忌情绪激动,过分生气而失去理智。许多时候要学会忍,不要动不动就打人骂人。另外要多为他人着想,不能以强凌弱,以免招致忌恨,报复。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