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总结
近半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帮助下,按照省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试点的通知》(闽综治委[]17号)的文件要求,从加强民政事务管理的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岗位,发挥职能,认真实践,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推进发展,促进社会管理和谐进步。
一、大力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
坚持以民为本,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以提高社会救助能力为抓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网络建设,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器”作用。一是加强城乡低保。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今年全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323户、5083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3.45%,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25元/月,人均月补差132.49元,年发放低保救助资金773.28万元;全市农村享受低保户7797户、17422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98%,现全市低保人均月补差61.67元,年发放低保救助金1291多万元。
二是扩大社会救助。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扩大家庭医疗救助覆盖面,增强医疗救助的及时性,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去年全市共资助城乡低保户、五保对象、五老人员共1.93万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为552人次发放了医疗救助补助金,共计103.5万元,基本解决了城乡低保家庭困难人员看病难、医疗难的问题。认真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于去年11月底将城乡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中,城镇重度残疾每人每月补助7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对全市有重度残疾对象5818人发放生活救助金达334万元。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致力推进社会协调并进,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
认真落安惠民政策,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调节器”作用。一是推动基层组织建设。认真抓好农村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加快全市文明社区建设步伐。加强民政信访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信访秩序,严格办结时限,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加大了疑难信访问题办理力度,组织专门班子对缠访、集体访实行了包案处理;领导带头办信访,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双拥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拥军优属各项优待政策,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认真做好在乡老复员军人、疾残军人、烈士家属等重点优抚对象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