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工作阶段性总结

自“八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局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适应把**纳入法治化轨道的新目标,适应**干部学法用法的新需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群众依法**意识不断增强,有效推动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一)建立“八五”普法领导机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督查专员、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八五”普法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

(二)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为使“八五”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基本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保证了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力亲为,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加强学习,强化措施,确保普法宣传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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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推进**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权责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发挥了解社情民意、汇集意见建议,分析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得失,排查矛盾隐患、解决合理诉求等职能作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解决职责不清、工作随意、办理不透明、效率不高等问题。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

(三)依法推进**矛盾攻坚。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整合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各县区各部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协商、咨询、听证等方式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以北京重点地区涉访、到市赴省集体访、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为重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持续开展**矛盾化解攻坚。

尽管我局“八五”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普法制度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要求还有差距,方式比较单调,重点不够突出等。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作为**法治化的推动者、实施者,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普法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与创新社会管理、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从**系统基础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入手,积极推动把**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开展**工作于法有据,解决问题依法依规,群众表达诉求依法有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通过一以贯之地厉行法治,培育依法**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形成有利于做好**工作的法治风尚和法治环境,不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