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张煜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为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党中央决定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年七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深入地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地以“严”和“实”的态度进行整改,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身为一名教师,本身就具有时刻树立责任、关爱学生的意识。问责条例更是对教师职业的再次警醒,时刻提醒我们关注学生安全,不仅是对学生的课业学习成绩的关注,更是对学生学校点滴的负责。尤其学生处于逆反年龄阶段,活泼好动,更需要学校、教师更多的注意和关注。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松;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问责条例的制定为广大干部严实的工作作风树起了标准:工作要做细,不能“做戏”。转作风一定要实实在在,切不可虚张声势,立场不坚,则“四风”之疾永远不能痊愈。

通过认真学习《问责条例》,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够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己将立足本职岗位,强化责任担当,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