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提供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部装修工程不需竣工验收报告)
(四)系统调试安装记录、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五)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消防产品进场安装申报表(必须包含所使用的全部消防产品,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喷淋、报警、水枪、水带、室内栓箱、消防卷盘、防火门、防火卷帘、防排烟、消防电梯等相关构件);
(六)消防产品、相关系统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工程或场所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同上)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十二)全套竣工图(含工程竣工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消防水施、电施等与消防验收有关的工程竣工图纸,需加盖竣工图章);
请按该清单顺序提供资料,制作资料目录,不需装订。
联系电话:13885368540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