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提供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部装修工程不需竣工验收报告)

(四)系统调试安装记录、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五)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消防产品进场安装申报表(必须包含所使用的全部消防产品,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喷淋、报警、水枪、水带、室内栓箱、消防卷盘、防火门、防火卷帘、防排烟、消防电梯等相关构件);

(六)消防产品、相关系统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工程或场所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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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全套竣工图(含工程竣工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消防水施、电施等与消防验收有关的工程竣工图纸,需加盖竣工图章);

请按该清单顺序提供资料,制作资料目录,不需装订。

联系电话:13885368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