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调研情况

预防和遏制当前工程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要表现:串标、挂靠、围标、陪标等。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诚信度的缺失、制度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监管不力等。嘉善县在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监管、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要真正实现这一难题的破解,必须抓好各个招投标环节,即强化对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

招投标工作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操作到注重实效„„随着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的不断发展,各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在整合招投标资源,规范招投标市场运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特别是挂靠、围标、串标等问题,仍然是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之一,它不仅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而且还危害了中标后的履约和施工质量,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其他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现结合嘉善县招投标交易管理委员会在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方面的实践,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违法违规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如何应对作浅要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破解这一难题提一些不成熟的建议,以供参考。

一、当前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现状及原因

1、当前招投标活动中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现状:

(1)投标人与招标人串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部分投标人利用包括商业贿赂等在内的各种手段与权力部门或权力人达成默契进行串标。串标利用正常的招标投标程序,使特定投标人取得工程的行为合法化,造成投标人“自然”中标的假象,隐蔽性强,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对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性也较强。

(2)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资质管理造成的市场分割等问题的存在,常常导致某些地区投标人基本固定在一个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增加了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的可能性。

(3)投标人之间相互陪标。早期陪标往往以一个投标人编制数份类似标书的形式出现,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规定了包括降低资质等级、一年或数年不能参与某地区或某行业的投标等较严厉的处罚。现阶段陪标出现了由各投标人单独编制标书,各陪标人标书的总报价和参与评分的单价接近的趋势,或替被陪方拉分(即不按常规的投标人报价思路报价,故意报高价或低价使得被陪的投标人较易获得最高得分)的趋势。由于这种陪标方式的隐蔽性更强,对招标投标市场的破坏性也更大。

(4)投标时超低价竞争,中标后通过不规范行为谋利。投标人之间无序竞争、过度竞争、不平等竞争屡见不鲜。部分投标人为了占领市场,通过故意降低投标报价,贿赂招标相关部门权力人,甚至在招标人面前恶意破坏竞争对手信誉等行为来使自己中标。投标人中标后为了获利往往大面积偷工减料,恶意进行工程变更。这些不当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施工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了建筑施工行业的整体信誉,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2、产生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社会信用缺失。全社会诚信氛围差,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各方诚信度低(如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是招投标环节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

(2)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从业人员人力不足、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松散混乱,无法发现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招投标制度的不完善、科学,给违规操作留有空间;

(4)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招标方式的审批上审核把关不严、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不到位;

(5)业主自行选择招投标代理机构,造成一些与业主串通的投标企业能够左右代理机构;

(6)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监管不力,造成代理机构胆大妄为,暗中操纵招标投标。

二、嘉善县招投标交易管理委员会和招投标交易中心在预防和遏制工程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所作的有益探索

1、以制度为保障,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

针对当前存在的这一难点问题,嘉善县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嘉善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实施办法》,就预防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了具体的规定。县招管委也随之相继出台了《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及报名审查若干规定》、《嘉善县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实施办法》、《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细则》、《嘉善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推行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具体的操作规定、办法或细则,为预防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挂靠、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2、规范运作,把好招投标过程每一关

(1)加强报名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在投标报名时,对所有投标人应当提供的原件及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书等资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履行《交易席位证》登记手续,所有投标人参加以后的投标活动必须出示《交易席位证》。这样从源头上扎好了防止招投标活动中“挂靠”、“围标”、“串标”的第一道篱笆。

(2)严把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关,充分发挥保证金的作用。在代收代退保证金时,要求保证金的缴纳单位和退付单位应当与交易主体资格相符,且保证金的缴纳单位和退付单位名称应当一致;缴纳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但缴款单位为自然人或保证金数额少于10000元的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同时,全县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推行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促使投标人进行诚信投标活动。这些措施的实施对预防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严把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关,实行公平的准入原则。一般使用合格制的审查方式,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外,提倡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投标人数量进行限制。

(4)完善开标评标机制,加强开标评标环节的管理,把好开标评标关。为了防止招标人利用资格预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规定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中,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外,提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并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同时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允许所有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目的是让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平等地获得投标机会,增强公平性和竞争性,增加串标、围标成本,有效防止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

2007年,调研出台了《嘉善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实施细则》,创新性地将原先分割的建设、水利、交通等各类建设工程的评标纳入其中,对评审程序、评审项目内容、评判标准等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2009年,又出台了《嘉善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评标办法》、《嘉善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开标评标管理实施办法》等办法,有力地夯实了开标评标工作基础。2007年起,嘉善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全面推行电子化开标评标,进一步规范了开标评标活动,提升了监督效率,减少了人为因素影响,提高了竞争性和公平性。

(5)把好定标关,评标结果实行公示制。预中标结果在场内及相关媒体上公示3天,接受质疑,处理投诉。确无异议,招标人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2008年起,嘉善县招管委还针对招投标交易市场存在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串标围标等不良行为的问题,在预中标公示中将影响得分的预中标人的业绩信誉等实行公示,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等,提高监管质量,切实把好定标关。

3、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控制招投标市场诚信欠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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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招标后的管理

(1)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标后施工的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中标单位全面履行承诺和合同,制定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建立“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和清出市场制度。对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陪标、违法分包、转包、虚报工程造价、偷工减料及行贿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记录存档,并按规定通报给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示。施工单位施工中出现非法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中标主体项目,计划工期进度无故延误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会同县建设、招投标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对严重违规违约的施工单位,应视情节,给予经济和法律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