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监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系统工程中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公安监管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刑事诉讼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能否最大限度地减少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被判缓刑等罪犯重新犯罪的几率,关系到当地的治安形势。要做好当前的公安监管工作,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监管民警队伍。为积

极响应周永康部长提出的“要加深研究公安机关面临的新形势、加深研究公安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加深研究公安队伍建设面临的新课题”的号召,现结合实际,就当前公安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点肤浅的认识。

一、当前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警力不足、主体不纯

目前,就全国公安机关而言,警力不足问题普遍存在,在公安监管部门来说,显得尤为突出。按照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和看守所等级化管理的要求,小型看守所(关押量在100人以下)民警配备数量不得少于15人,中型看守所(关押量在100—250人)民警配备数量不得少于25人。这一标准是从公安监管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确实是基于看守所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本人的调查了解,在河南省看守所,民警配备数量达不到这一标准的达60%以上。这不仅加大了公安监管民警的劳动强度,也制约了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新的勤务模式无法推行和落实,给监所安全留下隐患。

在公安监管部门,仍存在以工代警人员从事监所工作,特别是还参与对关押人员的提审讯问等执法工作。这一问题的存在,既有历史的原因,更是思想认识偏差的产物。

(二)年龄偏大,文化偏低

目前,监管与反监管,改造与反改造的矛盾十分尖锐,看守所发生袭警、行凶、脱逃、自杀等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而反观公安监管民警队伍现状:年龄偏大、体质偏差、文化偏低、能力偏弱(指与其他警种相比,“四偏”比重高)。这种现象虽说不是全部存在,但也决不是个别现象。如有一个小型看守所,14名民警中,25岁以下的2人,占该所民警总数的14%;34岁—37岁3人,占21%;55岁以上7人,占50%。大专以上文化6人,占43%;高中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57%。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对公安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些地方公安机关把看守所当作“养老院”和“收留站”,把一些接近退休年龄,身体有病或其他警种不愿要的“问题”民警塞给看守所充数。

(三)负荷过重、待遇不高

监管民警工作环境特殊,民警患病比例高,心理压力大。有的监管民警集收押、值班、巡视、监控于一身,每月工作时间近300个小时,甚至更高,是其他警种工作时间的2倍,实在是不堪重负。而另一方面,监管工作又是一个高风险职业,一旦发生事故,就要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从事公安监管工作的民警真是整日拼尽精力,拼尽体力,尽全力保安全,所承受的心理压力他人是难以理解的。高负荷、高强度的工作,巨大的精神压力,致使很多监管民警身患多种疾病。就拿我县看守所来讲,14名民警,患有心脏病的4人,风湿病的7人,胃病的9人,糖尿病的2人,肾病的1人。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安监管民警待遇不高,除每月领取数额有限的特殊岗位津贴及卫生保健津贴外,少的每月仅领取几百元的基本工资,多的参加几十年工作快要退休的老同志每月工资也不足2000元。有的家庭仅靠监管民警一人的工资维持全家人生计,生活十分困难。

(四)轮岗不畅,长期监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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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按照公安部《看守所等级评定办法》和看守所勤务模式改革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切实为看守所配足配强所领导班子和监管民警队伍,真正落实专业化分工,实行定岗定责;第二,要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把民警从繁重的体力劳动、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第三,要实实在在地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兑现监管民警特殊岗位津贴和卫生保健津贴,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第四,要为监管民警提供干事创业、施展才干的平台,大胆提拔重用热爱公安监管事业,勇于开拓进取,成绩突出的优秀干警,养成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氛围

4、注重解决公安监管民警轮岗不畅问题

公安监管民警以所为家,爱岗敬业,甘守清贫,无私奉献是值得褒奖的。但长期从事这一单调乏味,机械性的重复劳动,难免心生急躁和厌烦情绪,或产生麻痹松懈思想,给别有用心的在押人员以可乘之机,给监所安全埋下隐患。实行轮岗交流,一是有利于树立广大民警公安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思,克服监管工作与其他警种两张皮的状态。二是有利于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达到一专多能,一警多用,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三是公安监管场所是一块特殊的阵地,要求监管民警要时刻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枕戈待旦的状态,落实轮岗交流,既是对监管民警的爱护,也是公安监管工作现实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