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实现“**”规划的攻坚之年,全**民政系统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统领,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抓学习,提素质;抓督查,促落实;抓典型,创先进;抓管理,树形象”的总要求,紧贴民生需求,注重创新突破,切实发挥民政在保障、改善民生中的托底作用,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功能大拓展,服务质量大提升,各项管理大加强,民政形象大树立。

一、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流程,确保低保待遇公平、公正、公开;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提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临时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

(二)切实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今年,我**将全面启动信息核对工作。希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增加工作人员并匹配足够的工作经费,积极配合**民政局完成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严格按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确定低保资格提供真实的依据,确保核对工作组织实施到位。

(三)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民委员会(居委会)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多种形式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应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对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可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稳步推进人户分离核查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人户分离家庭城乡低保入户核查协作工作机制》的要求,今年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人户分离入户核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人户分离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进一步完善救灾预案、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规范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员培训,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作用;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和救灾装备管理使用。

二、以提升服务为重点,实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统筹养老资源、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努力实现城乡之间、机构之间在设施、设备、技术、管理与服务提供等各类养老要素的相互补充、协调流动。推动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通过对口支援、引进协作等方式完善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敬老院、光荣院等向社会其他老年人开放,提高床位利用率,满足农村牧区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实现资源共享。

(二)推动养老产业政策的落实,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切实落实已出台的扶持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我局将进行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建设,争取完成**敬老院建设任务,将西部中**镇、**镇、**镇敬老院院民整合到**敬老院供养;各街道办事处要重点抓好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探索开展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试点工作。

(三)加强养老机构协调发展。探索公有民营、公建民营、公私合营多种管理运营模式;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老年供餐、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促进养老机构加快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各项老龄工作。做好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各项为老政策的宣传;推进**民政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敬老孝星”、“敬老文明号”、“敬老月”等活动;做好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三、以推进民间组织管理创新为抓手,着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一)在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中间开展直接登记;对暂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

(二)对民间组织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督促民间组织严格遵守相关条例和办法,依法开展各类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民间组织运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三)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授权和购买服务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四)探索“一业多会”机制,同一行政区域内可成立两个以上业务范围相同或类似的公益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文化体育类、行业类社会团体。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发展科技类、文化体育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四、以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为契机,实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水平,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全面推进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服务保障,完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机制

(二)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贯彻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发42号、内政办发119号文件精神,完善改革配套政策,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平稳过渡、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创新形式,丰富手段,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职业素养,形成城乡一体,以扶持就业为主,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创新创建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利用双拥示范社区建设、设置光荣牌匾多种载体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推动双拥共建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努力形成“军地齐动、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合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创建工作

(四)推进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驻军优势和社会资源,开展“支持地方建设,解决部队热点难点问题”军地互办实事活动,推进经济、科技、教育、社会维稳、环境整治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彰显双拥工作的新作为

五、以强化资金落实与管理为着力点,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目标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495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90元提高到402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7840元提高到8000元

(二)对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床位补贴,建设补贴按照每张床位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床位补贴以实际投入运营的床位数为准,按照每张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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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抓好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等活动。

(三)切实加强救灾款、优抚款、捐赠款和低保金、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民政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法,项目实施廉洁高效

(四)要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主,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加强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党性教育,加强廉政法规教育和警示提醒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