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消防预案1
1.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2.确定展会消防安全重点防范区域1)
舞台活动区
2)
活动区
3)
展位区
3.消防疏散应急指示标志清晰,明显,分布科学合理。
4.消防用具定置管理,分布合理,表识明显清晰。
5.巡场的工作人员要定时检查疏散通道,确保展会期间保持畅通无阻,不能堆放任何杂物。
6.凡易燃易爆,管制物品需由专人保管,领用登记,专区摆放。
7.展场内严禁吸烟,严禁点燃明火。场馆内不准私拉电线,未经允许,不准使用电线拖板,尽量使用场地本身配置的插座取电,如本身设施不能满足的用电问题要同志场地方的电工到场解决。
8.每天开展前,中午,结束后三段时间,都要疏散通道,消防器材和主要电器设施进行检查。
9.发生突发事件时,展馆所有出口都要打开,及时把人流疏散到空旷的地方,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119.110.120)处理。
10.正门是参观人员疏散出口,后门、侧门是工作人员疏散出口。
1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场疏散通道,消防器材位置,遇到突发事件应保持镇定,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参展人员提供逃生指示或协助逃生;若参观人员出现身体不适或遇到麻烦时,应带其到医疗区或服务中心交相应人员处理。
12.工作人员要牢记各个展区的分布位置,各区小组负责人要随时掌握自己负责区域的人流状况,并定时报告指挥中心,当某区域人流长期聚集不散并有聚集到会一股脑乡消防安全时,要听从指挥中心的意见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13.发生突发事件时,指挥中心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的人员要安排工作人员协助疏散参展人员,聚集在不同区域的人要安排在相应较近的疏散通道撤出,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注。应附上展会每天工作相应的时间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的通信联络表,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解释和解答疑问,以免在现场处理时出现慌乱,工作人员应尽量安排两人一组进行工作。
第二篇:展会应急预案2012年首届贵港商贸文化节暨大和平批发城中秋月饼礼品展销会安全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2012年首届贵港商贸文化节暨大和平批发城中秋月饼礼品展销会(下称“展会”)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展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展会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秩序维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展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对参展人员、设备、场所的危害,保障参展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展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各部门协调联动,依法办事。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展会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涉及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及规定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展会安全协调中心成立首届贵港大和平商贸展销会安全应急协调中心(以下简称“展会安全协调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展会安全防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协调:林爱明电话:
副协调:周孝舟电话:执行副协调:刘立德电话:
成员:工程部负责人电话:安保负责人电话:
消防负责人电话:
展会安全协调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大和平招商中心(电话:0775-4299999,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责。展会安全协调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立德兼任。
展会安全协调中心办公室人员:何永霞电话邓雁英电话郑艳群电话
(二)展会安全协调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
由展会安全协调中心统一领导,结合有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
1、保卫安全方面
包括领导护卫工作和展会场馆保卫工作,以及保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人员疏散安全,由安保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2、消防安全方面
包括消防监测、排除消防隐患和消防应急准备工作,由消防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3、交通安全方面包括保障领导出行路线和其他参会人员的交通畅顺、交通安全,由安保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4、供电保障方面
包括展会期间的日常供电保障和临时供电保障,由工程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5、其他未列明情况
其他未列明情况由展会应急协调中心研究部署、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安全防范
(一)、安全防范工作的保障
由展会安全协调中心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展会安全保障工作
1、交通运输保障安保人员要优先保证展会现场的交通秩序,保证消防车辆,急救车辆能顺利及时进入展会现场
2、治安保障(1)建立加强展会安保力量
(2)组织对安保人员的训练与培训
(3)组织对参展商,及工作人员的展会安全防范常识的培训
(4)加强对展会现场的巡逻与监管
3、消防保障(1)每个展位配置灭火器一个
(2)各公共区域配置灭火器20个
(3)加强对参展商,及工作人员的展会消防安全防范常识的培训
4、物资保障按照计划,展会期间建立临时应急物资库,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包括医疗设备、医疗药物、防护用品、封锁设施、运输工具、通信工具、消防器材等。
5、经费保障由展会主办方设立展会应急预备款,保障展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人员保障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相应应急保障队伍,为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展会应急协调中心办公室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交通、卫生、消防、供电等支援、救援队伍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展会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人员及时到位。
四、应急响应
展会安全协调中心办公室接到展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立即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配合处理工作。
1、安全事故响应。现场值班安保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场,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通知展会应急协调中心;通知医疗,公安等部门。
2、消防事故响应。现场值班安保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场,扑灭火情,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通知展会应急协调中心;通知医疗,消防,公安等部门。
3、交通事故响应。现场值班安保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场,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通知展会应急协调中心;通知医疗,公安交警等部门。
五、后期处置
1、报送事故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展会应急协调中心办公室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报贵港市政府,并抄送市应急办和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2)应急救援参加单位、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3)应急救援过程、实际效果;(4)诱发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六、应急处置保障
由展会安全协调中心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展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保障工作
1、交通运输保障安保人员要优先保证展会现场的交通秩序,保证消防车辆,急救车辆能顺利及时进入展会现场
2、治安保障安保人员要做好展会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3、物资保障按照计划,展会期间建立临时应急物资库,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包括医疗设备、医疗药物、防护用品、封锁设施、运输工具、通信工具、消防器材等。
4、经费保障由展会主办方设立展会应急预备款,保障展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5、人员保障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相应应急保障队伍,为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展会应急协调中心办公室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交通、卫生、消防、供电等支援、救援队伍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展会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人员及时到位。
第三篇:展会应急预案解读会展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展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活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展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展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对参展人员、设备、场所的危害,保障活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各部门协调联动,依法办事。(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活动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涉及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及规定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一活动应急协调中心及办公室
成立展会活动应急协调中心(以下简称活动应急协调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展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参与部门:行政部、项目部、财务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供电公司、市人民医院
活动期间,从有关部门各抽调1名同志负责展会应急管理工作。(二活动应急协调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
由活动应急协调中心统一领导,结合有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
1.保卫安全方面
包括领导护卫工作和活动场馆保卫工作,以及保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人员疏散安全,由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2.消防安全方面
包括消防监测、排除消防隐患和消防应急准备工作,由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3.食品安全及医护保障方面
包括活动中提供的各类餐饮的食品安全监测以及医疗应急保障,由武汉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4.交通安全方面
包括保障领导出行路线和其他参会人员的交通畅顺、交通安全,由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5.供电保障方面
包括活动期间的日常供电保障和临时供电保障,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6.其他未列明情况
其他未列明情况由展会应急协调中心研究部署、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应急响应
活动应急协调中心办公室接到展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以及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活动应急协调中心根据情况做出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后,指挥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活动应急协调中心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一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专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应及时向活动应急协调中心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专家对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四会同组委会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发布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信息。向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发布”的原则和规定程序,信息内容应经发布单位领导或活动应急协调中心审查同意后,以单位名义发布。
四、后期处置(一报送调查报告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活动应急协调中心办公室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武汉市政府,并抄送市应急办和上级有关部门。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2.应急救援参加单位、投入人员和
设备情况;3.应急救援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4.诱发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二有关部门职责
1.社会事务办要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2.对重大和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由活动应急协调中心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或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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