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胶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2)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6)对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
1定的防火间距,用电线路要按照规定合理布线并穿管加以保护,明确防火负责人,具体进行管理。
(7)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
三、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基建工地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经申报审批,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4、施工现场禁止支搭席棚;
5、临时宿舍应建在离工地20米外;
6临时宿舍取暖生火炉,必须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火炉应设炉档、炉盖、烟筒,距可燃物不小于1米,烟筒伸出窗外部分距可燃物不小于20公分;
7、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8、各工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违章作业;
9、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10、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食堂、宿舍、仓库、办公区等地都要明确防火负责人,并挂牌明示;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准将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1、食堂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食堂用火炉取暖时,要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
3、餐厅、厨房的电气线路要安装正规,不准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4、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
5、绞肉机、压面机等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
6、食堂的电气线路、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7、油炸食品时,锅内的食油不准倒得太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8、厨房的油垢要定时进行清除;
9、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电源、气源、火源后方可离开;
10、严禁食堂当宿舍以及仓库;
11、食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集体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1、集体宿舍每排(层)必须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2、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乱拉乱接临时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开关等;
3、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做饭或取暖;
4、住宿人员在离开宿舍时,应随手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5、宿舍内应设烟灰缸,住宿人员不准乱扔乱丢烟头,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6、集体宿舍每排(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办公室消防安全制度
1、办公室应设“注意烟火”等防火标志;
2、工作人员不准在室内乱扔烟头,应放在烟灰缸内;
3、不准在办公桌或文件柜上安装刀闸、插座、开关;
4、室内不准乱拉临时线路;
5、工作人员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办公桌和文件柜内;
6、工作完毕后,要切断所有电源,经检查无发现异常,工作人员方可离去;
7、办公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一般物品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仓库负责人是防火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库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物资要堆码整齐,不准超量存放,保持走道畅通;
4、货堆、货架上的物品与仓库屋顶的顶距为50公分以上,与内墙距应保持30公分,拄距一般应为10—20公分;
5、库内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荧光灯,应安设白只灯,不准超过60瓦;
6、刀闸应安装在库外,下班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7、物资要分类存放,凡是性质互相抵触的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以及贵重物品要和一般物品分开存放;
8、库内用过的废物(抹布、油棉丝等)要集中处理,不得随地乱扔;
9、库房门的设置一律朝外开;
10、库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木工车间消防安全制度
1、木工车间应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木工车间严禁吸烟;
3、木工车间不准用明火取暖;
4、电气线路要安装正规,电闸应安装闸箱,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5、碎料、刨花等易燃物每班必须清扫一次,倒在指定地点,禁止随地堆放;
6、电刨、电锯等电气设备经常保持干燥清洁,每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清扫;
7、木工车间禁止安装砂轮机;
8、油棉丝、油抹布不得随地乱扔,要放入铁桶内,定期处理;
9、油漆、汽油等易燃品,应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10、下班后要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1、木工车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电焊消防安全制度
1、电焊机和电源要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2、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露天使用要有防雨措施;
3、焊工没有操作证,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消防知识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的,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作业场地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5电焊工要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6、电焊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彻底熄灭遗留火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电焊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气焊消防安全制度
1、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存放在一个室内;
2、在进行气焊作业的场所,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3、以点火的焊枪与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米;
4、禁止在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垂直上方进行气焊;
5、不准将乙炔气瓶和氧气瓶放在高压电线下操作;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进行气焊作业;
7、焊工没有操作证,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消防知识经有关部门5考试合格的,不得进行气焊作业;
8、气焊场所的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不得进行气焊作业;
9、气焊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0、气焊车间、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降、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
1、降、配电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4、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温度不得超过45。c;
5、不准在室内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准私自点电炉;
6、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维护、清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不准违章作业,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设备和部件;
8、降、配电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处消防安全制度
1、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处要设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木材堆放处严禁烟火,应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
3、木材堆放处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4、木材堆放处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5、严禁在高压线下堆放木材;
6、木材堆放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7、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专人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锅炉房消防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
3、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易燃品,不准烘烤可燃物品;
4、司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司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锅炉水位、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使其灵敏有效;
6、司炉人员添煤前,要仔细检查煤内有无雷管与爆炸物;
7、排出的热炉渣必须放置固定地点,洒水熄灭后方可运走;
8、司炉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喝酒、不准睡觉、不准擅离职守;
9、锅炉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二篇: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脚板、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焊、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2)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
通无阻。
(5)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6)对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用电线路要按照规定合理布线并穿管加以保护,明确防火负责人,具体进行管理。
(7)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
三、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基建工地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经申报审批,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4、施工现场禁止支搭席棚;
5、临时宿舍应建在离工地20米外;
6、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7、各工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违章作业;
8、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9、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
10、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食堂、宿舍、仓库、办公区等地都要明确防火负责人,并挂牌明示;
11、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准将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2、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1、食堂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餐厅、厨房的电气线路要安装正规,不准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3、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
4、绞肉机、压面机等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
5、食堂的电气线路、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6、油炸食品时,锅内的食油不准倒得太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7、厨房的油垢要定时进行清除;
8、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电源、气源、火源后方可离开;
9、严禁食堂当宿舍以及仓库;
10、食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集体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1、集体宿舍每排(层)必须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2、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乱拉乱接临时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开关等;
3、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做饭或取暖;
4、住宿人员在离开宿舍时,应随手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5、宿舍内应设烟灰缸,住宿人员不准乱扔乱丢烟头,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6、集体宿舍每排(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办公室消防安全制度
1、办公室应设“注意烟火”等防火标志;
2、工作人员不准在室内乱扔烟头,应放在烟灰缸内;
3、不准在办公桌或文件柜上安装刀闸、插座、开关;
4、室内不准乱拉临时线路;
5、工作人员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办公桌和文件柜内;
6、工作完毕后,要切断所有电源,经检查无发现异常,工作人员方可离去;
7、办公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一般物品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仓库负责人是防火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库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物资要堆码整齐,不准超量存放,保持走道畅通;
4、货堆、货架上的物品与仓库屋顶的顶距为50公分以上,与内墙距应保持30公分,柱距一般应为10—20公分;
5、库内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荧光灯,应安设白炽灯,且不准超过60瓦;
6、刀闸应安装在库外,下班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7、物资要分类存放,凡是性质互相抵触的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以及贵重物品要和一般物品分开存放;
8、库内用过的废物(抹布、油棉丝等)要集中处理,不得随地乱扔;
9、库房门的设置一律朝外开;
10、库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木工车间消防安全制度
1、木工车间应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木工车间严禁吸烟;
3、木工车间不准用明火取暖;
4、电气线路要安装正规,电闸应安装闸箱,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5、碎料、刨花等易燃物每班必须清扫一次,倒在指定地点,禁止随地堆放;
6、电刨、电锯等电气设备经常保持干燥清洁,每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清扫;
7、木工车间禁止安装砂轮机;
8、油棉丝、油抹布不得随地乱扔,要放入铁桶内,定期处理;
9、油漆、汽油等易燃品,应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10、下班后要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1、木工车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电焊消防安全制度
1、电焊机和电源要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2、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露天使用要有防雨措施;
3、焊工没有操作证,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消防知识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的,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作业场地不得堆放可燃物品;5电焊工要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6、电焊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彻底熄灭遗留火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电焊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气焊消防安全制度
1、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存放在一个室内;
2、在进行气焊作业的场所,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3、以点火的焊枪与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米;
4、禁止在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垂直上方进行气焊;
5、不准将乙炔气瓶和氧气瓶放在高压电线下操作;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进行气焊作业;
7、焊工没有操作证,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消防知识经有关部门试合格的,不得进行气焊作业;
8、气焊场所的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不得进行气焊
作业;
9、气焊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0、气焊车间、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降、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
1、降、配电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4、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温度不得超过45℃;
5、不准在室内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准私自点电炉;
6、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维护、清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不准违章作业,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设备和部件;
8、降、配电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处消防安全制度
1、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处要设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木材堆放处严禁烟火,应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
3、木材堆放处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4、木材堆放处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5、严禁在高压线下堆放木材;
6、木材堆放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7、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专人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第三篇: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徽松兹景都大酒店工程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
编制日期: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日编制单位:安徽河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多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制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3)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邮箱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方法进行处理。(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