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案新制度工作总结
一、现今工作流程介绍
以事例作介绍。派出所教导员田铭是派出所的兼职法制员,上报分局案件都要经过他的审核签字。实行领导案件审核责任制后,教导员田铭在对案件审核后,还必须填写《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意见表》,如实记载审核所发现的问题,督促办案民警加以整改。这张表格还必须附卷上报分局法制、预审部门。由分局法制、预审部门根据尚志市公安局制定的个案质量评分标准,对领导审核案件质量进行评分,并将情况上报局领导。这一作法,把基层案件审核关口从分局移到了派出所,真正实现了派出所初审、分局审核、市局抽检的案件质量三级审核制度。
2009年初,尚志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由分管法制副局长牵头组成调研组,对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评估调研。调研发现制约警方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最大的瓶颈问题是执法工作源头管理存在不足,特别是一线科所队领导未能切实担负起监督、指导执法执勤工作的重要职责。审核案件只签字、不看案件材料的现象比较普遍。
经过前期大量试点摸底,酝酿筹备后,杭州市公安局在8月初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出台杭州市公安局科所队领导案件审核责任制,要求各级公安所科所队正副职领导,对所管辖部门行政、刑事案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核责任,严把案件质量关。
根据制度规定,科所队领导案件审核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案件受理、立案;治安、行政案件报批;采取、变更或者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和撤销案件报批;未破、未处刑事、行政案件归档等四个环节。内容主要是笔录制作,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定性量处等实体问题及受理、立案手续,采取强制措施、侦查(调查)措施是否合法等程序问题。
一旦在案件审核中发现影响执法办案质量的相关问题,科所队领导必须立即向办案民警指明,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
二、领导审核案件实行终身问责制
根据制度明确规定,公安机关领导对所审核案件质量实行终身问责。负责最终案件审核的领导对全案负责,对案件某个具体环节审核的领导对该环节负责。
为了保障制度落实到位,杭州各级公安机关还分批建立起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质量执法档案,每月上网公布。在一年中累计3次月排名末位的,暂停其审批案件的资格。存在严重执法过错的,依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案件审核者的执法过错责任。
三、加强民警和领导干部联系
尚志市派出所民警小潘在办结一起数额很小的治安盗窃案后,在报批分局前将材料交由派出所所领导审核。没想到所领导和他探讨案件细节,一谈就是两个多小时。所领导在审核案件中,对扣押物品登记和笔录细节存在不同意见,便和办案民警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
案件质量没有大小,我们要求民警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派出所平均每个民警两天要办理4起案件,随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进步和群众法制意识增强,民警执法能力的个体差异等问题对公安基层办案要求越来越高。
四、新制度有利于执法源头管理
尚志市公安分局近日组织全局科所队领导进行了一次法制能力笔试考试,专门挑挑这些案件审核员的执法毛病。不合格,不能上岗。这让分局科所队领导大为紧张,纷纷精心准备应考。
明确科所队领导案件审核责任,有效改观以前法制部门保姆式的个案办理指导,让法制部门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疑难案件办理业务指导上,有利于提高分局整体执法办案质量。
在实行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制度后,公安机关在规范执法办案、减少执法过错、减少信访投诉、增强科所队领导执法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等方面具有明显成效。在最近一次执法检查中发现,基层案件笔录更为规范和到位,证据调查取用更为及时、全面、合法,在执法办案程序上暇疵问题明显减少。
第二篇:公安机关办案期限一览表公安机关办案期限一览表
公安机关办案期限一览表
种类名称
法定期限
注意事项从带至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继续盘问(留置)及延长时间
24小时/48小时
后次时起计算,特殊情况经县(市)公安局领导审批可延长至48小时
《刑事诉讼
从执行后开始计法》第92条《公对犯罪嫌疑人传唤和拘传的时间
12小时
算,不得以连续传安机关办理刑唤、拘传的形式变事案件程序规相拘禁嫌疑人定》第60条、
62条
盘
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取保候审的期限刑事
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宣制布期限措施
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监视居住的时间期限
公安机关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30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
24小时6个月
从执行后开始计《刑事诉讼
算
从执行后开始计
算,除有碍侦查或《刑事诉讼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
对有证据证明有
自查清身犯罪事实的案件,份之日起也可按其自报的计算
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12条法》第64条法》第58条
7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80条
12个月
从执行后开始计《刑事诉讼
算
法》第58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需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依据
审批权限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日/7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刑事诉讼经县级以上公
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
/30日至4日;对流窜作法》第69条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从执行后开始计算
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进行讯问的时间对外国人采取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报告公安部通知同级政府外办的时间种类名称
法定期限48小时24小时24小时
从执行后开始计算,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
《刑事诉讼
款
经县级以上公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第71条第2安机关负责人
从执行后开始计《刑事诉讼
算
法》第72条《公安机关办
从执行后的次日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省级公安机关序规定》第331负责人批准条
注意事项依据《公安机关办
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冻结存款的期限侦查
措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施物品、文件、邮件、电期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限
无关的,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邮电机关的期限种类名称
6个月
从冻结之日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9条
3日
从查清之日起计《刑事诉讼
算
法》第118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定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注意事项依据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查的侦查羁押期限羁
押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期能终结的案件,对犯罪限嫌疑人的侦查羁押可延长的期限
从执行后开始计《刑事诉讼
算
法》第124条《刑事诉讼
1个月
需经上级检察院法》第124条
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序规定》第127条
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审理期限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的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罚,依照刑诉法第126条规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延长的期限
需经省、自治区、
2个月直辖市检察院批
准和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27条
经县级以上公
《公安机关办安机关负责人理刑事案件程批准(内部审序规定》第129批)条《刑事诉讼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
依照刑诉自发现之日起计法第124算
法》第128条
算,由公安机关决《公安机关办备案
序规定》第130条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的如何计算期限
查清身份但不得停止对其算
取证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公安机关办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的时间
期限届满七日前
理刑事案件程经县级以上公
序规定》第条
种类名称
法定期限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
注意事项讯问指立案后的
讯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公安机关办理刑
审批权限安机关负责人
1
27、1
28、129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需经省、自治区、
2个月直辖市检察院批
准和决定
《刑事诉讼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法》第128条批准(内部审
无具体时限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125条
条重新计定,但需报检察院理刑事案件程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之日起计犯罪行为的侦查聘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安律帮助的时间
排律师会见期限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提出聘请律师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或者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予答复的期限
一般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予安排的期限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活动、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予安排的期限种类名称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提出复议、复核的时间复议复核期限
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送达控告人的时间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提出复议、复核的时间
施之日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6条
通知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办序规定》第41条
3日内
或者其家属,从收理刑事案件程到申请后次日起计算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
7日内
从收到申请次日后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5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
48小时
从接到申请后次日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
《公安机关办
5日内
从接到申请后次日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定期限注意事项依据《公安机关办
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5日内
从收到决定后次时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1条
《公安机关办
7日内
从收到决定后次时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66条
《公安机关办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7日内
从作出决定后次日起计算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3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复议的时间
从收到复议申请
10日内之日的次日起计
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3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4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4条第二款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说明通知检察院的时间
从收到检察院的
7日内通知之日的次日
起计算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时间
从收到检察院的
15日内通知之日的次日
起计算
法定期限
注意事项自接到公安机关
7日内提请批准逮捕书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权限经检察机关批
准种类名称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作出决定的期限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提
后的次日起计算款自接到公安机关
1个月内起诉意见书后的
《刑事诉讼法》第138条
经检察机关批
准
批起公诉的期限次日起计算
捕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和
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提审重大复杂的案件起公诉的案件,一个月半个月内查才可以延长
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起
延长的期限诉
自接到补充侦查期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刑事诉讼法》第160条。
34、破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6条、第16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