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消防意见

农村消防工作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顺利实施,事关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发[20**]18号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地区农村消防工作,扭转农牧区火灾形势严峻的局面,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为基础,以规范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和村镇消防规划为主线,以提高农村抗御火灾能力、减少火灾总量为目标,统筹规划农村消防建设。

工作目标。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事业建设为载体,将消防工作纳入我区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农村消防“六有”,即管理有人抓、规划有内容、宣传有声音、农民有意识、灭火有组织、经费有保障。

二、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推进农村消防管理机制建设

(一)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村消防工作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涉及建设规划、综合治理、文化教育、宣传培训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强、覆盖面广的基础工作,必须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农村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制。为此,地委、行署决定成立**地区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农村消防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地里木拉提(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局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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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载体,拓宽渠道,推进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一)构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网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统筹纳入农村防灾教育、普法教育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不断创新农村消防宣传手段,广泛动员相关部门、农村基层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城乡就业与职业培训领导机构应当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切实解决当前农民工自防自救能力差的问题。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在部署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村队”评选活动中,应将村镇消防义务组织建设、消防常识普及率以及火灾事故指标等纳入评选内容。文化教育部门应当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工程。公安消防机构要主动与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合作,尽快完成农村消防宣传“三品”编制工作,即编写一部《农村消防常识读本》,进入乡镇中小学课堂和村镇文化室;编拍一部农村防火教育片,进入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编制一部农村防火广播讲座,进入“村村通”广播工程。

(二)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农村活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乡镇派出所要发挥好消防宣传进农村主力军作用,在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工作中把握好“两个时机”,即农忙时检查指导,农闲时宣传教育;突出“两个重点”,即村委会和村镇义务消防组织,乡镇派出所每年对辖区所有村委会和村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一次实地防灭火业务指导培训;办好“一个课堂”,即每学期给乡镇中小学上一堂消防课,力求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抓好一个学校,带动一个乡镇”的效果;开好“一个会”,即火灾现场会,结合农村典型火灾案例,向村民宣讲火灾危害,达到一起火灾教育整个村庄的目的。要切实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