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汇报材料
地税盛开文明花
——湘阴县地方税务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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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组建于1994年9月,内设六个科(室)、一个直属行政机构——稽查局、4个税务分局和1个办税服务厅,现有在岗干职工82人,其中党员59人,大专以上学历68人。负责全县566户行政企事业单位、5445户个体户税收征管。2009年税收计划12693万元,完成12922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01.8%。其中:中央级税收计划1221万元,完成1281万元,占全年计划105%;省级税收计划1210万元,完成1378万元,占全年计划114%;县级税收计划10262万元,完成10263万元,占全年计划100%。2010年税收计划16800万元,到九月底完成14125万元,占全年计划的84%。其中:中央级税收计划2000万元,到九月底完成2016万元,占全年计划100.8%;省级税收计划2670万元,到九月底完成2449万元,占全年计划91.7%;县级税收计划10323万元,到九月底完成9659.5万元,占全年计划93.6%。
二、近两年所获得的荣誉
连续两次被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被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连续三年在全市地税系统年度考核排名第一。2008到2009年我局共获得县(处)级以上荣誉14项,其中: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岳阳市委、市政府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文明标兵单位”;岳阳市委、市政府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社会助残先进单位”;湖南省地税局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2008年度“土地增值税管理先进单位”;湘阴县委、县政府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三个文明建设红旗单位”;湘阴县委、县政府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湘阴县委、县政府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湘阴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岳阳市地税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岳阳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岳阳市地方税务局“四星级”税务分局;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岳阳市地方税务局“三星级”税务分局;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岳阳市地税系统“税政工作规范管理先进单位”;授予湘阴县地方税务局岳阳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先进单位”。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创建意识,把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奋斗目标
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三个成果同时要”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较好地处理了税收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辩证关系,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到税收工作中去。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地税队伍。
1、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为使全体职工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局认真组织学习了《湖南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在学习中,做到层次分明、方法得当、力求把上级精神吃透,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明确了目标,统一了思想。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了职工的综合素质,能够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使我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更上一层楼。
2、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根据工作需要,全局重新调整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组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形成了机关有组织机构牵头,科室有科长主抓,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的管理网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为把创建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位提供了组织保证。
3、制定方案,完善制度首先,经常向市、县文明办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领导,求得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创建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具体措施。其次是每年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定期规划部署、定期检查指导、定期听取汇报、定期总结评比,并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创建活动任务。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创建活动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使创建活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收到了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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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认真执行《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促进了干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局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和程序法,并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税收法规,坚决制止越权减免和擅自扩大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坚持原则。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制,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及省地税局《四条禁令》逐条对照检查,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全局狠刹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县局定期深入纳税户和各单位、各部门调查、走访、发征求意见函等,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解决了个别税务人员接受宴请、勒卡业户等问题,对内规范了地税干部的执法行为,对外树立了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行风建设。为了便于接受社会的监督,我们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阳光征收”。
3、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贡献我们充分发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依法用足用好国家出台的社会福利事业、下岗再就业、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涉农税收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并做到宣传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落实到位。几年来,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减收税款400余万元,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几年来,全体地税干部求真务实、争先创优、奋发进取、努力拼搏,思想道德教育得到了创新、美化环境得到了创新、塑造形象得到了创新。通过运用教育、行政、舆论等方法,职工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了扶正祛邪、扬善惩恶、尊老爱幼的社会风气。全局职工牢固地树立了进取、创新、素质三种意识,其思想觉悟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同时也提高了政治素质,干部能够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税收法规,端正政风行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依法治税、秉公执法,做到为税清廉,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