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消防工作防控体系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全面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防控体系,根据省、市、区各级消防工作会议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积极创新学校消防管理,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消防工作“五大”活动,全面落实各校(园)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升学校防控火灾能力,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和建党9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负责落实教育局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工程工作,特成立教育局消防安全“抓行业、行业抓”
三、工作任务
结合兰州市正在开展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工作“五大”活动,重点督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一)明确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条例》、《教育局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及单位内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完善制度。推动区属各类学校制订、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协调消防部门,全面落实联合执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效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三)落实责任。推动各校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内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依纪追究火灾事故责任,把预防和减少火灾作为教育系统的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
(四)建立机制。健全完善消防工作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和“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事故责任自负”机制,每年对全区各类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1-2次督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评、争先创优等评比活动的重要依据,实行消防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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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部署开展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真正落实《消防法》规定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提高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的长效机制。
(三)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加强对消防工作“抓行业、行业抓”工程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标准不高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