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下面是第一小编带来关于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xx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二)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人民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国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为实现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促进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2、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按照要求,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克艰难、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使人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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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州、县市、各单位要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符合各自实际、体现各自特点的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构建和谐临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入点,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扩大范围。各县市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在创建活动中要有各自的新举措,新办法,新亮点,至少要有一至两项不同与以往,不同于其它县市的创建活动,力求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突破。
4、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州、县市要下决心,花大力气抓好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示范点建设,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窗口行业、机关单位、各类学校和经济实体重点培育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典范,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全州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知荣辱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州上适时组织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州进行巡回演讲。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切实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5、齐抓共管,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积极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各类创建活动,动员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