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根治欠薪暨无欠薪县创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根治欠薪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夯实欠薪主体责任和考核体系保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市县政府安排部署,着眼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确保欠薪违法行为得到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实现水利行业无欠薪行为。
(二)“八项制度”全面落地。水利行业在建项目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定、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施工过程结算制度、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八项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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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夯实工作责任。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承建的项目负总责。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在建项目的创建工作具体负责。利用随机抽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根治欠薪工作的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整改,限期整改到位。要与施工企业签订根治欠薪工作承诺书,严格拟制督导计划,开展好日常巡查,及时掌握企业的执行情况和落实情况。
(五)强化沟通协调。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强化沟通协助,互通信息,依托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现施工企业的水电供应、信贷、税收等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指标的信息共享,及时监控和预警工资支付隐患并做好防范工作。实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工程款拨付、工资支付等信息共享机制,对在建项目“八项制度”实现动态监管。
(六)完善调节机制。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劳动者投诉有门、举报有路。将日常的欠薪隐患排查下移至各项目建设单位,欠薪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建管股、项目建设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