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汇报

近年来,在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新时期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上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了全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威办通〔20**〕40号)文件,现将我镇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镇情概况。**镇位于县境最北端。南邻**乡,**乡,东、北、西依次与四川省叙永县高峰乡,兴文县大坝镇,沙坝乡、文印乡、珙县石碑乡接壤。总面积163.97平方千米。地势中、西部较低。镇政府驻地**,距县城公路里程40千米。林地面积8897公顷,森林覆盖率53.2%,素有“鱼米之乡”“百里林海”之美誉。历史文化悠久,山川秀美,人文底蕴深厚,有保存完好的明代古城门(树包门)、神秘莫测的旧洞僰人悬棺、古朴淳厚的“鲁家湾”苗寨风情,有缅怀血战观音塘的红军川滇黔游击纵队的“长官司红军烈士纪念碑”,有清朝修建的刑台,有省级文明示范建设单位的“观音寺”寺庙。全镇辖7个村(社区),144个村(居)民小组。总户数9762户,总人口31844人。其中,非农业人7644人,女性人口14892人。

(二)少数民族人口及分布情况。**镇是一个苗族、汉族杂居的地方,全镇少数民族共5353人,占全镇总人口的17%,全镇有1个民族村,其余各村均有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群众以大杂居、小聚居分布在全镇7个村委会、144个村民小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占50%以上的村民小组有22个,其中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占90%以上的村民小组有6个。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一)高度重视民族工作

1.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把处理好民族关系和做好民族工作作为事关全镇稳定发展的大事来抓。一是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二是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通过设置法治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乡村大喇叭、转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进一步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统筹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使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得到有效保障。截止目前,全镇有少数民族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5名,其中少数民族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少数民族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全镇有少数民族村干部8名,少数民族村民小组长22名,全镇782名党员中,少数民族党员达101人,占党员总数的12.92%。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依法维权。积极向各族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通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挂包干部等入户走访为村民送政策、送法律上门,学校召开法治宣传公开课、主题班会,设置法治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乡村大喇叭、转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向群众展示宪法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土地流转等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意识。截止目前,共发放了《百姓法治宝典》《云南省法律援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宣传手册16000余册。各村及相关部门累计出专栏、黑板报达40余期次,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转发10000余次,乡村喇叭全覆盖播放。

2.化解矛盾一是明确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要点。做好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场所、历史遗留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时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全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长效机制能够落到实处,真正解决群众的难处。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各族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同时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树牢服务意识,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完善信访制度,对于反映问题的群众,严格落实“首为责任人”制度,确保群众反映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答复和按时办理完成,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会议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三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各村(社区)、职能站所按照“属地管理”、“分块管理”原则,充分发挥网格化在人口协管、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群防群治、平安创建、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镇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等群体的积极作用,并借助基层党组织、村民发展议事委员会,及时排查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四是强化群防群治,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建立有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加强对全镇长期上访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治安处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监管,落实包保责任和相关监管措施。目前全镇共调处8起与少数民族有关的矛盾纠纷,均已调处成功。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创新创建活动的思维方式、组织形式、组织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推动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