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人大代表建议实行经济适用房直补政策

两会看点

引导百姓树立合理的住房消费观

郭松海委员说,改善居住条件是广大百姓的迫切要求,但住房改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城市新增人口的住房消费随着经济能力的提高,一般经历廉租、合租、租用阶段,其后才是购买低价房、商品房等多个消费层次。

“追求大面积商品房,新建商品房面积越大越受消费者欢迎,这与我国人口多、资源短缺的国情不适应。”九三学社的材料如是说。

郭松海委员认为,政府应加强政策舆论导向,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消费,使百姓形成多元住房梯度消费理念,根据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来选择买房或租房,消除盲目攀比心理,摆脱“炫耀型、竞争型、摆阔型”的住宅消费误区。

九三学社建议,政府建立起一个包括租、买在内的多元化房屋供应体系,满足各种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适当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搞活房屋租赁市场。

郭松海委员建议,在房地产政策制定上,要限制潜在需求过早变为超前消费,规范投资需求,抑制投机需求,如对投资性购房提高贷款门槛,对购而不住的空置房征税,进而降低住房的需求动力,缓解房价增长压力。

住房保障制度要严把“入门关”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委书记沈东海建议,住房保障制度要严把“入门关”。

沈东海说,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困难群体参与社会再分配,享受经济增长所带来福利增加的一种手段,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都有很大的意义。

沈东海告诉记者,目前一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出现“异化”现象,有的人拿着高工资,住在廉租房里,甚至有人开着宝马车购买经济适用房,而真正需要的百姓却只能望房兴叹。所以,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可以说,抓住了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

沈东海说,当前要严把住房保障制度的“入门关”,通过建立严格的收入、住房等标准,确定住房保障制度的享用人群,使住房保障制度能惠及广大中低收入家庭。

让房地产商业贿赂暴露在阳光下

商业贿赂是助推房价虚高的一个重要因素。郭松海委员说,当前房地产开发领域存在着大量腐败现象,近年来落马的贪官几乎都与房地产领域腐败有关,房地产领域可谓商业贿赂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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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认识到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深刻意义,在他们看来,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是负担,是一件不“划算”的买卖,会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一些地方官员还错误地认为,拿出一定的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意味着地方政府不能再通过经营土地获取巨额土地收益,等于断了自家的“财路”。还有的地方官员认为,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对于提升自己的政绩显然有点“慢”,不如单纯追求GDP的增长速度那么突出,不能给自己“成绩单”上加分。

在这样的错误的认识下,许多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供应普遍不足,中低收入群体被迫购买价格高昂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在一些城市成为“花瓶”和“点缀”。面对高涨不止的房价,广大中低收入群众只能望房兴叹。

实际上,通过建立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住房保障制度,让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这才是真正了不起的政绩。当前,应该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强化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责任。同时,可逐步提高政府公共财政在住房保障上的投入比例,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扩大住房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以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