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
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中办发〔2014〕17号)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一、工作进展
(一)完成改革试点顶层设计
中央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中央部署,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农办、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意见》先后经国务院专题会议、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于2014年12月31日由中办、国办印发。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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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关于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加强工作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审批试点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同时深入开展调研,加强理论研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在前期研究起草《意见》、获得法律授权等过程中,各部门全力配合,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最大的支持。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相关部门继续加强指导,与国土资源部一起共同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赋子的改革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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