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
构、主要职责
为适应新形势下北部湾经济圈开放开发对开发区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开发区机构设置,按照统
一、高效、精简、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原则要求,确定中共南宁华侨投资区东盟经济园区工作委员会(下称开发区党工委)与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下称开发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开发区党工委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机构设置13个。
(一)党政办公室
党工委办公室和管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信息中心、精神文明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抓好党工委日常工作及各个阶段的党务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计划、总结和政务专项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负责管委会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内勤管理、公文处理、会议组织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宣传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教育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发挥宣传思想工作统一思想、正确引导、团结鼓劲的作用;负责开发区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向开发区外新闻单位提供报道素材或组稿,及时对外报道开发区建设、发展等情况;负责开发区内意识形态和舆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局域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鼓动、舆论监督工作;做好政务等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的信息发布;做好开发区网站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局域网络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抓好党校建设,做好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统战及民族事务工作。
(二)纪检监察局
加挂审计局。
主要职责是。负责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跟踪和反馈;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抓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党风廉政教育;负责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承办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监督、检查直属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负责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对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控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市一级驻开发区单位的审计;垂直管理单位的审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组织部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加挂编制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管委会内设机构领导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评议、任免建议提名;负责抓好党建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党员统计和接转组织关系;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报批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管理辖区人力资源,培育、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制定辖区有关人才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辖区人才(劳动力)调配、交流的审批工作,协助辖区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聘用(劳动)合同的管理和集体合同的审批工作;协助管委做好就业和再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辖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关系(档案)管理、工龄计算和档案工资调整工作;负责管理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交流、考核、任免、调动、培训、工资、保险福利、退休干部的审批工作;办理开发区公务出国(赴
港澳)团组及人员初审和有关人员的护照签证的申请等事项;办理开发区邀请国外(境外)人员来访和初审事项;负责对开发区出国(境)团组人员进行政策和法律教育职能。做好开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
经济发展局加挂商务局、物价局、科技局、统计局、交通局、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经济发展长、中、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前期工作的审批;负责工商业、服务业的管理和经济运行分析;编制下达各企业年度经济计划指导指标及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方案,对企业经营目标进行考核;负责指导企业的改制工作;负责商业贸易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科技的引进、开发、利用;指导工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改造传统产业;行使统计职能,执行统计执法权;行使物价管理职能,核发收费许可证,执行物价执法检查管理权;负责辖区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国有企业改制、改革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国有企业改制政策,拟定并向管委会报送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审查改制、改革企业呈报的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并送管委会审批。
(五)财政局
财政局加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筹融资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决算;加强和组织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管理和监督;指导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和管理财政信用;对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参与制定执行有关财政、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负责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领导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和向银行贷款的各项准备工作。按银行要求负责收集、准备有关贷款的文件、财务报表等资料,经常向银行沟通情况,争取快速、低息贷款。按银行要求起草、打印有关贷款的各种报告。经常了解基本建设的进度,资金需要情况,争取做到资金及时到位。
(六)招商促进局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主要职责。统筹管理开发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直属学校的校务建设、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开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各直属学校的教育督导、教学教研和师资培训等工作;负责编制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文化市场、文化艺术、宗教事务、体育事业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药品、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协调辖区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疾病预防、医疗保健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基层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履行妇幼保健职能,为开发区内妇女儿童提供满意的医疗保健服务;做好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开发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制订和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建设规划,协调、检查重要宣传活动和重点节目的转播和制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负责开发区互联网、网吧的监管工作。
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履行各自职责。
内设机构职能未尽事宜,按照2001年12月28日南宁市委、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与华侨区签订的授权书有关授予的主要职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