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上的思与行
树导向,让群众认可的好干部更加吃香选好用好干部是党的事业成功的保障。为此,省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针对过来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通过实施一系列用人制度的改革,把更多讲大局、敢担当、有本事、肯吃苦的好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
——优化考评,完善识别好干部的天平。好干部仅靠领导个人来识别是不够的,让制度成为识别好干部的伯乐才是长久之道。为此,我省积极探索新方式,努力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出好考题。坚持考德与考绩并重,着力解决重绩不重德的问题。考德,就是坚持以德为先,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重点考核干部的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质,考核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考绩,就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二是选好考官。坚持组织考与群众考并重,着力解决唯上不唯下的问题。加大群众评价在考评体系中的权重,采取满意度系数方法,形成群众对干部评价的综合指数,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全过程。三是改进考法。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并重,着力解决看票不看人的问题。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全面小康考核、专项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的作用,有效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巡视、审计等各部门考核成果,进行综合分析。通过优化考评,确保把人看准,为用人提供依据。
——创新机制,规范选拔好干部的路径。选拔干部关键是要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选人导向。为此,我省着力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一是规范动议环节,不搞临时提名。坚持按需选人,明确动议的主体和程序,规范动议具体内容,形成书面材料,确保动议记录完整、有据可查。二是完善竞争选拔,不搞凡提必竞。改进选拔程序和考试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重点检测干部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适岗程度,让干得好的干部考得好。三是改进推荐办法,不搞一荐就用。结合届中考察、年度考核等工作,非定向民主推荐优秀干部,动态掌握近期可使用的干部名单,改变不提拔就不推荐的做法。通过用好机制选拔好干部,拓宽了选人的渠道和视野,给了优秀干部以充分施展的舞台。
——严格要求,改良培养好干部的土壤。好干部重在培养,从严要求的好环境是好干部成长的沃土。为此,我省注重从三个方面来加大好干部的培养力度。一是坚持教育为先。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开展送党旗党徽、送党教读物、送电教设备三下乡活动,举办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班445期,依托电大累计培训村干部6万多名,组织5800多名社区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培训。二是坚持实践为上。以党性锻炼、能力培养、实践教育为重点,开展机关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活动和干部上派下挂活动,组织1800多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到示范村和社区跟班学习。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全省2.1多万个机关事业单位联系帮扶2.4万个村、2356个社区、6064家企业,帮助困难群众42.3万名,筹集困难企业发展资金20.76亿元。三是坚持管理为重。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诫勉谈话、询问和函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管理制度,形成带头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通过严格要求,进一步形成了心齐气顺的干事创业环境。
明规则,让民主集中制真正落地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前些年,我省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总体是好的,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贯彻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家长制、一言堂、借集体集中之名,行少数人集中之实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推动民主集中制真正落地,我省把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点,出台并实施《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对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行规范,提出了明确的改革举措。
——划边界,规定决策范围。通过民主集中制实现科学决策,要求我们首先把握权力行使的中心和边界,避免决策的越位和缺位,努力把该纳入的决策事项决策好,而不能大包全揽。为此,我省根据中央精神,将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进一步细化和拓展为贯彻上级精神、改革发展、党的建设、民生工程、社会稳定等五个方面,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决策中做到五个围绕:一是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部署来决策;二是围绕五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问题来决策;三是围绕党的建设特别是干部管理以及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来决策;四是围绕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来决策;五是围绕关系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问题来决策。这五个围绕,划清了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权力界限,有效解决了决策什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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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构建全领域的服务运行体系。健全服务运行体系是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关键。为此,我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对8个不同领域的党组织提出了不同的服务运行要求:丰富农村党组织服务载体;拓宽街道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渠道;在国有企业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四强四优创建活动和党员责任区、示范岗、承诺践诺、劳动竞赛等活动;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创新高校与中小学校党组织服务方式;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等活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服务。今年,我省大力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省、市、县机关单位56.2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90.7万个;全省各地组建志愿服务团队8254个,参与志愿服务党员29.8万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6万次,服务群众56.2万人次。
——构建全方位的经费保障体系。健全服务经费保障体系是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支撑。为此,我省注重多管齐下,不断构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经费保障体系。一是加大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力度。将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提高到村均6万元,村级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持的基本保障标准按照村人口规模分类分档确定。截至2014年8月,全省村年均工作经费已达到7.6万元,比教育实践活动前增加2.6万元。二是加大社区运转保障力度。今年,省财政安排4702万元加强社区经费保障,确保县市城区社区工作经费达到15万元以上,市州中心社区达到20万元以上。目前,全省社区年均工作经费已达到18.61万元。三是加大非公有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费支持力度。2013年,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留存党费分别按40%、20%、40%的比例下拨专项经费,按照每名党员补助100元的标准,补助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经费691万元。从省管党费中安排35万元,补助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带来了强劲动力,三湘大地17万个基层党组织和384万名党员在改革中呈现出更加积极有为的精神风貌。我们相信,随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三湘大地的战斗堡垒将更加坚强,全省各级党组织将靠自身硬凝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创造出无愧于三湘人民的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