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村级经济发展意见

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对于提高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和为民办实事的能力,促进镇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尽快改变村级经济发展滞后的现状,推动和促进村级经济加快发展,镇里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

1、建设村级发展平台。各村围绕城东港区发展和拆迁群众大量聚居的商机,在镇党委、政府统一规划下,可以利用旧仓库、旧学校、新农村建设或经济基础后劲强的地段,作为村发展厂房、卖场、店面等二、三产业用地,为进村落户的企业或项目提供平台。

2、全面优化服务环境。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围绕推进九江城东港区大开发、大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在发展村级经济中,遵循服务至上,诚信待商,确保客商放心、舒心。

3、建立招商引资奖励机制。镇里每年对各村招商引资进行单项考核,对新引进项目前三年按税收镇财政所得的20%给予重奖,10万元封顶。对成绩突出的村组干部同步落实奖励政策,对引进企业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如签约落户,则一次性奖励10000元;如开工建设,则一次性奖励15000元;如实现投产运营,则一次性奖励20000元。对引进企业的投资额在2000-5000万元的,如签约落户,则一性奖励5000元;如开工建设,则一次性奖励8000元;如实现投产运营,则一次性奖励10000元。以上奖励不重复计算。

4、鼓励引进高新企业。对各村新引进的企业被市以上科技部门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将享受在企业创办之初的两年奖励镇财政所得该项目税收,后三年奖励镇财政所得该项目税额的一半。

5、培育区域结算中心。鼓励各村充分利用城东港区这块金字招牌,吸引有意愿的企业到我镇设立区域结算中心,发展研发、采购、营销、物流、信息等业务。镇政府在三年内将该中心所缴纳的税收按镇财政所得部分的50%比例奖励给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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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意见适用于在镇各村注册纳税的企业,企业所享受的镇内各种优惠、奖励、扶持资金,累计不得超过本企业当年上缴税金镇财政所得总额。对单个企业的奖励总额,不得超过该项目缴纳税收的财政实际所得的总额。

12、为加速发展,镇党委、政府成立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熊波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王能耘同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家坤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镇国土所、规划所、财政所、企业办、新村办、农办、招商办等机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由黄家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镇党委、政府将把对发展村级经济工作的考核,作为考核村“两委”班子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与报酬待遇挂钩,同时作为村干部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