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产业转移工作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区转方式调结构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拓宽经济发展的资源和环境空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拓展我区经济发展空间和加快内涵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拓展空间、互利共赢、转移转产促发展”为根本,鼓励、支持、引导我区有较强实力的企业实现梯次转移和就地转产。
二、任务、内容及措施
(一)任务。
力争年内全区转移、转产企业9家,其中转移建陶生产线3条以上。南定镇转移、转产企业3家,其中转移建陶1家;沣水镇转移、转产企业3家,其中转移建陶1家;傅家镇转移、转产企业2家,其中转移建陶1家;街道办事处转移、转产企业1家。
(二)范围。
1、《市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导向目录(试行)》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
2、我市范围内资源几近枯竭、产能相对过剩的建筑陶瓷、水泥、冶金、化工等行业。
(三)产业转移目的地。
1、工业园。
2、企业自主选择或区产业转移办公室选择推介的资源、环境容量较为丰富、政策优惠、具有比较优势的境内外有关区域。
(四)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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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凡属转移到工业园的我区企业,自企业实现第一笔税收之日起5年内,我区税收分成部分的50%返还给企业,用于企业的创新研发费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产业转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和相关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为保证年度转移、转产任务的圆满完成,将产业转移工作纳入全区年终政绩考核,经考核认定完成产业转移、转产任务的镇办,区政府将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奖励。无年度产业转移、转产任务的镇办,实现转移、转产任务的按同等标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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