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经济目标管理及评核方案

为了推进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实干兴区、争进十强”的战略目标,根据《区关于突破性发展工业经济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有关要求,特制定《区经济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四大家”领导;各镇(区);区直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一)全省县域经济考核涉及的发展指标

考核项目。以当年全省县域经济考核具体指标为准。

(二)全区重大经济工作

考核项目:

1、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及与我区签定的经济工作目标责任状;

2、区委、区政府以文件形式明确的重大经济工作;

3、全区重要工作会议安排的重大经济工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经济工作任务;

4、区“四大家”领导包保的重点项目

(三)镇域经济发展

考核项目:

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2、企业成长工程;

3、固定资产投资额;

4、地方一般性财政收入;

5、农民人均纯收入;

6、特色产业;

7、招商引资;

8、向上争取资金;

9、经济效应;

10、经济评议

(四)区直部门服务经济发展

考核项目:

1、招商引资;

2、向上争取资金;

3、经济效应;

4、经济评议;

5、服务经济发展

(五)村级经济发展

考核项目:

1、经济总收入;

2、农民人均纯收入;

3、集体纯收入;

4、固定资产投入;

5、招商引资;

6、税收;

7、社会事业;

8、村庄环境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四、考核结果

运用

本办法用于指导全区经济工作目标的管理及考核,全区所有涉及经济工作的考核以此办法为准,不再另行考核。对本办法中获奖单位和个人按照《激励办法》执行;对获奖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区委优先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