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的几点思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8年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本文就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状及试点的主要内容有一下几点思考。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1、据了解,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另据有关资料显示,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超过千亿元的事业单位退休费令财政不堪重负。
2、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虽然近年来国内连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最新的数据显示,全国月人均养老金仍只有1080元,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水平。在此背景下,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无疑具有重要的破冰意义。
3、我国人口老化已经提前到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口老龄化的形势更加紧迫。其显著特点是,新进人员有限,而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其平均年龄和退休人员比重都将高于社会平均数,财政压力十分沉重。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994年以来,仅福建、江苏、河北、山东、山西、海南等13个省份、103个地区(市)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而全国大多数地方和单位尚处于等待、观望状态。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改革方案和有效的政策指导,导致各地出现政策上的多样性、随意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对象有限。从参保对象看,目前有的地区只是事业单位合同工,以及财政补贴或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覆盖面较窄;谈不上真正意义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参保基金不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滞后以及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使得这部分人员的养老基金没有积累,存在潜在风险,即养老金缺口问题。
3、参保意识淡薄。突出表现在一些单位有选择地参保,主要是一些专业性或专营性较强,经济效益好、职工整体年龄低的单位。由于担心“参保会让他人占便宜”,它们往往不愿参加养老保险,这与养老保险社会趋势极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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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缴费比例、计发政策全国统一。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实行保险精算,科学确定缴费和计发比例。
6、实行现收现付+个人账户制度。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改革开始阶段,养老保险模式应采用现收现付制,这样操作上比较简单,筹资负担轻,而且能体现出代际之间的互助。建立职工个人账户,个人投保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基金归个人所有,多缴多得,退休后按规定领取,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关系到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是经历了十多年的探索才逐渐走入正轨,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只有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修正完善,稳步推进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老制度平稳衔接,循序渐进,开拓进取,才能推动我国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