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做好企业减负工作意见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稳企业、稳经济,抓项目、抓投入”和“企业减负年”的工作要求,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与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提出如下企业减负工作意见:
一、认真落实上级各项企业减负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财综(2008)78号《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和省政府苏政发(2008)78号《关于取消和停止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全市立即取消和停止征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变更执收部门、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一经发现违规收费,要严肃查处。
二、市定工业(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零费制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首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并列入市定工业(服务业)重点的建设项目,享受用地和建设规费优惠政策,土地出让过程中的所有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缴后奖,所涉及的项目建设行政事业性规费实行零费制,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一般项目收费实行优惠
对一般项目,要在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同时,对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优惠,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中介服务实行“共克时艰指导价”优惠收费
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共克时艰,各中介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中介服务时,收取的服务费均实行“共克时艰指导价”,即不超过原收费标准下限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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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定工业(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收费优惠标准
2.一般项目收费优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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