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会议讲话
12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发出《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主要内容有:
(一)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适当给予奖励性支持。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一重要《通知》讲几点意见。
一、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重大意义
农村义务教育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根本保证。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所作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新时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关怀农村义务教育工作,亲自推动一些关键措施的落实和突出问题的解决。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重大决策,大幅度增加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目前,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进展顺利,“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度过半,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明显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了农村教育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大大缓解了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矛盾;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普及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依然是低水平、不全面和不巩固的。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仍然存在着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总体保障水平偏低、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农村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就必须深化改革,从理顺机制入手,建立起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已经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当前低水平、维持性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在新的起点上,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我国农村地区人口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农村教育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推进公共财政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要用更多的财力,花更大的精力,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农村义务教育是最大的公共事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体现,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方向。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长,国家决定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为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创造了条件。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后,平均每个小学生每年减负约140元,初中生减负约180元。这必将大大减轻农民的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为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为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新机制建立后,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将有较大提高,一些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广大校长和教师可以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将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全面准确把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
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在温家宝总理亲自部署、指导下进行的。改革从明年开始实施,准备用5年时间,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这次改革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大突破。
1.明确政府责任,规范保障制度。
第一,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分担。改革把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任作为重点,实行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的分担办法,明晰了中央与地方的经费分担责任,确保由各级政府完全承担起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对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水平,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中西部地区为5:5,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给予适当奖励性支持。对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对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地方承担。
第二,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国务院确定由省级政府统筹落实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具体内容包括:统筹安排中央转移支付的资金;统筹确定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统筹制定辖区内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经费管理上实行以县为主。县级政府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要按照改革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将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市和乡镇级政府,也要按照国务院和省级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履行好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应有职责。
2.免除学杂费,受惠覆盖面大。
这次改革,明确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学生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受益面大,将受到亿万农民的热烈欢迎。《通知》还明确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要继续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中西部地区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继续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由地方承担,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省级政府确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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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加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要加强群众监督,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又迎来了一个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把中央的决策贯彻好、落实好,努力开创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