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度市新河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李华强张景岩
新河镇位于青岛平度市,人口2.3万余人,辖32个行政村,共有36个党支部,党员1233人。近年来,新河镇以主动回应农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为切入点,建立了“一线一站一联动”的农村工作服务模式,即开通“民情热线”,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建立“村级服务站”,实现“群众小事不出村”;实行“部门管区联动”,实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并以此为重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在全市信访工作综合考核中,新河镇居全市第一位;在开展的电话民意调查测评工作中,新河镇评议结果跃居全市第三名,比往年提高20个名次,全镇干部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中组部、青岛市委组织部对“一线一站一联动”工作模式予以肯定与推介,人民网、《青岛日报》、《农村大众》等媒体多次做过专题报道。
创新服务内容,建立“一线一站一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开通“民情热线”,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该镇将党委领导、管区书记的手机号码和办公电话向全体村民公布,村民有合理诉求可以通过拨打电话反映解决。自“民情热线”开通以来,接到群众来电700余个,党委掌握有价值信息60余条,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66件,解决公共利益问题40余件,提前化解突发性事件11起,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建立“村级服务站”,实现“群众小事不出村”。该镇积极倡导“村干部可以换届,服务站点不能换届”的理念,在各村实行农村干部坐班制度。要求村干部每天早晨有事开会,无事谈心,增强凝聚力。然后安排一名村干部坐班值班,保证随时解决村内相关事务。目前,“村级服务站”共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00余件次。三是实行“部门管区联动”制度,实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该镇把驻镇的职能部门人员充实到各管区,实现
服务中心下移,努力当好“村情民意调查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富民强村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制度建设督导员、组织建设指导员”,既有利于职能工作的开展,又与全镇大局密切配合,提高了为民办事效率,促进了管理资源集约高效运转,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规范村级建设,夯实“一线一站一联动”工作基础。该镇在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水平上注重点面结合。“点”上,着力抓难点村班子治理整顿。针对软弱班子,组织干部利用早上晚上时间,走访群众,征求意见,确定人选,稳步推进“难点村”治理。先后对九个“难点村”的班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精神空前高涨。“面”上,着力抓村级民主日活动规范。该镇以党委一封信的形式将活动内容、议事程序发放到各村每家每户,提高群众知晓率,并专门对干部进行培训,着力把“议什么、怎么议”落到实处,明确议事方法、提高办事能力。党委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全部靠上,加强对议前、议中、议后各个环节的把关、检查和监督、落实,确保不走过场,争取群众支持,扩大村级民主。2010年各村在“民主日”活动上讨论商定重大事项360多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120件,化解农村矛盾40起,采纳村民代表合理化意见450多条,各村干部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连年提高。提升干部素质,强化“一线一站一联动”工作保障。一是注重抓学习培训。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该镇先后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先进地区、园区参观学习,拓宽视野,提升思想境界,同时把经验丰富的领导、专家请进来,对所有村两委干部实施封闭式培训,促其解放思想,达成共识,为全镇的整体工作特别是园区调地、征地拆迁等难点工作奠定政治基础,全镇共为青岛新河化工产业功能区调地、征地6000余亩,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二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在机关干部层面,实行每天早上碰头会制度、“每周一讲”制度,定期评议制度,周六班子成员例会制度、信息周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提高干部“提笔能写、张口能说、遇
事会办”的三种基本能力建设;在农村干部层面,对各个村庄支部确定符合实际的特色任务指标列入考核,并组织进行观摩评比,促使村庄竞相自我加压,进一步激发基层支部的工作干劲。三是注重抓好人心凝聚。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我为新河添光彩”演讲比赛活动、新农村建设联谊会、我与新河共发展征文比赛、“创先争优杯”篮球比赛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发动、凝聚新河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力量,激发大家住在新河、支持新河、建设新河的工作自豪感和历史责任感。新河镇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新时期农村基层工作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其做法对于全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启示一。创新服务模式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群众工作是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群众工作对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能收到纲举目张的效果。新河镇顺应新形势下社情民意的表达需要,建立“一线一站一联动”服务模式,扩大了群众与党委政府的双向沟通渠道,既有利于群众向党委政府求知、求解、求助;也有利于党委政府向群众问计、问政、问需,全面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求,掌握农村实情,打牢执政根基。目前,一些乡镇在处理群众问题上,还存在“堵”、“压”、“拖”等现象,这就需要在下步工作中,建立完善群众民意诉求网络,搭建为民办事各种平台,探索建立一条适合本地区基层基础工作的新路子,以此推动农村稳定、社会和谐。
启示二。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环节。一个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才能带领群众发家致富;一个民主管理规范的村庄,才能为群众提供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条件。新河镇的成功经验充分说明,激发农村基层活力,加快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就要进一步加大对后进、难点村的治理整顿,努力把见多识广,致力于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农村
基层领导班子,并积极推行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制度化建设,推行党务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程序透明化、公开途径制度化和建立预警机制的“三化一制”模式,同时要加强对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强化村级经费保障,抓好村干部岗位待遇落实,激发带领群众干事创业活力。
启示三。提升干部素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必要保障。思想决定行动,素质决定性质。新河镇针对化工园区落户、海青铁路穿境面临的调地、拆迁等影响基层稳定的难点问题,通过培训灌输、外出考察、强化制度、搭建平台等措施,不断提升干部思想境界,使其认识到新河面临的历史机遇,增强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能够一呼百应、贯彻落实。现在作为乡镇一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浪潮风起云涌,新生问题层出不穷,新旧思想相互碰撞。需要各级党组织不断地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不断地组织外出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干部视野、解放干部思想、提升干部素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确保经济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第二篇: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思考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思考
—-xxx农场政法委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践证明,政法综治工作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基层基础事业是整个政法综治工作的根基,是推动政法综治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石,是必须高度重视、紧紧抓住、全面落实的重大政治任务,因此,笔者认为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强化“三个向一线”,提升政法综治队伍建设。
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及队伍建设是核心,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创造性地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及队伍建设,充分体现力量建设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科学性。
力量向一线加强。综治办是综合协调的“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化解矛盾的“公堂”,笔者认为一要普遍加强管理区和社区综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综治专干,落实待遇、明确职责、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平安建设中的组织者、实践者作用。二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的作用,基层政法单位是维护稳定的“主力军”、收集舆情的“主渠道”、服务群众的“主心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力量建设,工作在一线落实、经验在一线总结、成效在一线检验,建好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一线实战单位”。三是要加强组织能力建设,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主体,要十分重视居民委、维稳中心和巡防组织、保卫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信息员、调解员、巡防员、保安员,增强社会组织动员能力,发挥无穷的民力作用。
财力向一线倾斜。政法综治工作80%以上的任务在基层,80%以上的力量也是在基层。笔者认为解决基层“有钱办事”的问题,是保证基层力量根扎得下、劲使得出、事管得住的重要环节。一是要严格按照保障标准,将政法部门公用经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涉法涉诉救助金等足额纳入财政预算,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技防工程建设、基层平安建设、防控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基层政法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推进基层政法综治工作创造条件。以xxx农场为例,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提高群防组织的动力,是提高农场辖区防控建设增强群防群控的根本。笔者认为我们既要整合投入,又要进一步拓宽社会筹资渠道,按照“义务为主、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给予补助,增强群防群治工作发展的“源动力”。
工作向一线延伸。只有把基础打牢,把基层搞活,政法综治工作才有“源头活水”。如何打牢基层,搞活基层,笔者认为,一要从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入手,改革创新警务工作模式,推进“警力向一线下沉、警务工作向基层延伸”减少非警务活动,随着三江经济逐步发展,公安非警务活动增多,制约着公安工作正常开展,我们应将基层警力全部投入到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社会面上,减少非警务活动,经非警务活动时间,全部投入到社会治安防范和社会稳定工作上来。二要结合法庭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行法官、司法民警片区工作制度,完善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司法工作关口前移。三要加强典型推动,要善于把干部群众闪光的、点滴的思想和办法总结起来指导实践,为基层一线树立“旗帜”和“标杆”。四要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坚持重内容、重过程、重结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对基层政法干警的考核奖励,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二、以“三个创新”,创新基层政法综治理念和机制。笔者认为,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理念和机制创新是动力。我们要以迎难而上的勇气、开拓创新的思维,在工作理念上、体制上、机制上寻求突破,充分体现机制建设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创造性。
创新思维理念。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服务发展大局的理念,在“和”字上下功夫,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在“慎”字上花心思,慎重办理经济领域的案件;在“严”字上求实效,坚决打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刑事犯罪,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有机统一。一要牢固树立“大基层、大综治、大维稳”的理念,把基层综治维稳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深入实践、高位推动,以大基层促大综治,以大综治促大稳定,以大稳定促大发展。二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把群众的意愿作开展政法工作的“第一信号”,把服务群众作为基层政法干警的“第一职责”,把群众的评价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尺度”,把群众的利益作为执法为民的“第一事务”,解决好执法、司法的人民性问题。
创新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体制。实践证明,农场成立政法委员会,配备专职政法副书记,适应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政法工作的需要。如何创新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体制笔者认为,要整合公安、司法、法庭、民政、信访等基层工作力量和资源,在“职责不打乱、统分结合干”的基础上,加强条块结合、力量整合、职能融合、工作配合,实现纠纷“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勤”、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推进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由松到紧、工作网络由疏到密、部门资源由分到合的转变,真正形成“一股绳”、“一盘棋”的新格局。
创新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在当今社会形势下,我们要建立完善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机制,树立“信息先行”理念,把情报信息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建立完善政法部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机制,通过领导包案、集体会诊、督办回访等措施,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二是建立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建设、林业、水务等诸多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推进“三调联动”,从而实现独立运行向多方联动转变。三是健全完善应急处突机制,从预案、队伍、演练等全面加强处突准备,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处理得了、处置得好。
三、“四化并举”力求加强政法综治各项基础性工作。
现如今推进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做深做细各项基础性工作,我们就要更加重视贴近大局,全面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充分体现工作举措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主动性。以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调解“多元化”之路。要坚持“矛盾不上交”的理念,加强社区、管理区、治安调解、医患纠纷等调解组织建设,全面筑牢“第一道防线”。要完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各类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实时、动态、深入地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妥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涉法涉诉“开门大接访”,力求“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抚救助到位”,最大限度地在基层政法部门环节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以深入推进治安防控为抓手,在实践中不断推进打防控“一体化”运作。要按照打防控“一体化”的思维理念,加强以情报信息为主的信息化支撑、以群防力量为主的社会化支持、以多警联动为主的一体化运作,发挥好业务警种的实战“尖兵”作用、派出所综合性战斗实体的“拳头”作用和人民群众的“辅警”作用,提高打防控整体效能。要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推动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要下大力气解决防控布点、防控力量、防控措施、防控经费问题,队伍上形成“专业化公安队伍+职业化巡逻队伍+群众化协警队伍”格局,措施上做到“点”上有人看管、“线”上有人巡逻、“面”上有人控制,目标上达到“全天候、无盲区、精细化”防控。
以优质服务高效管理为追求,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管理“社会化”进程。要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把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纳入有序管理之中,要重点管好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群,确保“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重点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邪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的管控,确保“不漏管、不失管、不失控”;重点加强“特种行业”监管,做到“靠上去跟踪管、分类别侧重管、经常性反复管”,努力消除犯罪市场。要通过推动管理创新,理念上变“管理控制”为“服务管理”,体现以人为本;方式上变“单打独斗”为“多方参与”,体现综合治理;机制上变“突击管理”为“日常管理”,体现长效性;目标上变“松散管理”为“系统管理”,体现实效性。
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要求,在实践中有效加强队伍作风“经常化”建设。政法综治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公仆本色,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用实际行动扎实推进政法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力求做到“四深入”,不做“四种人”。即:一是深入群众,不做高高在上的“官人”;二是深入基层,不做走马观花的“游人”;三是深入一线,不做养尊处优的“闲人”;四是深入实践,不做脱离实际的“盲人”。
第三篇:当前治安基层基础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当前治安基层基础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因利益调整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治安问题逐步增多,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能力,推动社区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对此,我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按照业务分工,整个公安机关可分为社会治安管理部门、侦察预审等专门工作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内部管理部门等部分;按照行政层级,整个公安机关可以分为中央、省级、县(市)级机关和基层组织等部分,按照社会效益,整个公安工作可以分为群众性、公开性的基础工作和职能性的、保密性的专项业务。
因此,经治安、基层、基础三重限定之后的“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就有其特定的含义:
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是由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基层实战单位直接实施的,对整个社会治安具有基础性作用的公共安全工作的总称。
一、当前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防范网络相对松散,保障体系不健全,目前,由于基本待遇无法解决,大部分自然村的义务巡逻处于停滞状态。城市的情况要比农村好,基本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防范网络,但群防群治基础信用证十分薄弱,就专门保卫力量而言,一些特困、亏损企业保卫组织名存实亡,一些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根本没有保卫力量,群
防群治工作在这些地方失去了依托。就居民小区而言,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村院巡逻。楼栋守护落空,即使成立了义务巡逻队、义务调解会等组织,也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开展工作。
虽然各基层单位都成立了综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但一些基层单位因人员编制的问题,还没有配备专职的综治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重要阵地控制存在疏漏,从目前情况看。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存在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一些重要阵地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为现实打击犯罪服务的作用难以发挥。从一些宾馆、旅社发生的刑事案件分析,除了流窜犯罪的不确定性外,身份证查验,楼层守护和从业人员识别能力等控制手段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导致案件证据难以获取,线索无法查证,特别是废旧收购站、典当行管理的失控,致使罪犯销赃渠道无法堵截。个别暂住人口无有效证件也办理了暂住证,使出租房屋失控,致使其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
(三)基层内部管理比较薄弱。虽然人口信息已录入微机,但是部分派出所仍然没有入四级网,实现信息共享,为现实打击犯罪和治安管理服务的作用不太。一些基层单位值班登记和接处警登记底数不清,登记不齐,台帐较乱。
(四)重业务工作轻群众基础。把管理工作当作单纯的公安业务,没有很好地贯彻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方法、方式上未发生明显转变。
(五)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中技防体系还不完善。由于受地域条件的原因,技防覆盖面还不完善,特别是林场(所)、矿区、旅游景点的监控设施还没有与公安局达到同步联网。根据新时期防范工作要求,技防设施覆盖网络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派出所民警对基层基础工作认识上有偏差。部分民警在思想上还存有“重打击、轻防范”,“重业务工作,轻群众基础”等旧观念,认为基层基础工作成效不明显,存有急功近利的观念。基层民警成天忙忙活活的,注重打击破案,查处案件,觉着出成绩,不愿意踏踏实实地做人口调查、管理防范和群众工作,造成了基础工作弱化和“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
二是部分民警群众意识树的不牢。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结合的不够好,只注重自身执法,没有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观念。
三是部分民警因循守旧,缺乏开拓创新意识。总是凭老经验、老方法来工作,浮在面上,不深入实际,将基层基础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割裂开来,认为基层基础工作是簿、表、报、册方面的建设,应付检查的多,为现实斗争服务的少。
(二)客观方面的原因
一是派出所普遍存在的警力不足、装备滞后的现象。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警力不足和装备滞后的现象,有的还比较突出。“大机关,小基层”的状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再加上装备缺乏,办案经费无保障,很难应付复杂的治安局面。这些问题既在客观上制约
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又不同程度地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指导管理工作乏力。多年以来形成的“重打击、轻防范”的观念束缚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思想和行为,基层基础工作受到“冷遇”和弱化,在实际中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主管部门抓得多,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少,基层基础工作流于形式;浮在面上多,深入实际少。有的派出所长人为地把基层基础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割裂倒开来,抓点典型应付让级检查。这种受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不良思想影响的现象在调查中并不少见。
三是民警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当前,一线警力不仅相对偏少,而且素质偏低,一些基层民警不懂得基础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有的工作方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和公安事业发展的需要。有的民警群众观念淡薄。不能深入群众。
三、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正确认识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广大民警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认清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从公安工作现实需要出发,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在创新中弘扬群众路线,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等优良传统,坚决摒弃“重打轻防”、“重业务、轻群众”的旧观念,能够严以律己,勇于奉献,甘于吃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派出所工作做扎实。
2、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要充分认识派出所在公安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确立派出所以管理、防范为主要任务,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改革和调整派出所的工作方式,运作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控制辖区的治安能力。要适应公安机关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控制能力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和优势,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立足辖区,稳固基础,扎根群众,保一方平安。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
1、切实解决好经费不足、警力不足的问题,要在经费和用人机制上对派出所给以倾斜,使派出所能够高速、高效的运转,关键时刻能拉得出、冲的上,打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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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信息化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公安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已经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需要我们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改进方式方法,注重内容实效,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条件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一)要将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要以民生为本,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做好社会管理创新这篇大文章。一是要以理念创新为前提,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的着力点。以宽广的眼界、开阔的思路,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学会用改革的思维谋划工作,善于用创新的办法突破瓶颈。要坚持在研究状态下开展工作,牢牢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的着力点。二是以社情民意为导向,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点。以人为本,以民意为导向。最大限度地畅通社情民意渠道,顺应民意,保障民权,使社会管理决策真正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第一信号”转化为第一行动。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根本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三是以客观实际为依据,看清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社会发展稳定的客观实际,找准社会管理的重点、难点、薄弱点。有的放矢的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高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认可度。四是以虚拟社会为突破,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增长点。要准确把握信息社会条件下虚拟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最新动向,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积极探索虚拟社会综合管控机制,把现实社会管理方法和措施引入虚拟社会领域,实现虚拟主体的现实化管理,切实提高虚拟社会管理水平。五是以科学管理为抓手,找准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点。要以科学管理为重要抓手,努力实现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做到治标管理与治本管理相结合、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社区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六是以科技建设为支撑,占领社会管理创新的制高点。要不断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实现从传统警务机制向现代警务机制的转变,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的有效手段,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二)要将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与加强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主要就是做群众工作。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做的好与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群众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新阶段,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样化,群众工作内容更加丰富,群众工作环境更加复杂的背景下。需要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理念,实现工作重心从重打击破案,轻治安防范到预防为主,控制在先转变,工作理念从重管理轻服务到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转变,工作方法从管控民情、压制民意到倾听民意、积极疏导的转变,工作思维从以领导、上级角度思考问题到以百姓观念、群众视角思考问题的转变。寓加强于改进之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平安于和谐之中。一是以理念创新转变为前提。坚持从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从群众利益出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民本意识。二是以民意感知研判为基础。一方面,要建立完善民意分析研判机制,把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民意诉求汇总起来、交办下去,逐一明确办理责任单位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