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制度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和云组发[2006]14号文件精神,我部结合**县实际,制定《十七项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并报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十七项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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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七项制度是根据上级党委有关文件要求及我县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和做法的系统总结,是建立健全我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云岭先锋”工程,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成县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这十七项制度的学习贯彻,在工作实践中全面加以落实,形成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我县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把贯彻执行的情况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