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行风评议方案

为做好**年全县政(行)风评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深入细致、结论准确。

二、评议对象

按工作职能、性质划分为三种类别:

第一类(21家)。县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人口计生委、卫生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委、水利局、公路局、环保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

第二类(15家)。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委、人事局、司法局、科技局、林业局、审计局、旅游局、统计局、文体局、广电局、农机局、水产局、信访局、招商局。

第三类(9家)。县供电公司、邮政局、电信怀远分公司、移动怀远分公司、联通怀远分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

三、评议内容

(一)廉洁从政;

(二)依法行政;

(三)政(事、企)务公开;

(四)办事效率;

(五)服务态度;

(六)规范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为

四、评议方法

评议采取问卷测评方式,分为五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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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政府机关政(行)风评议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政风评议办公室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政府纠风办,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二)政(行)风评议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工作,同时搞好自我评议和自我整改,做到工作、评议两不误。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不得成立专门迎评机构、编印迎评简报等。民主测评组不专门听取被评议单位汇报,不专门组织明察暗访,不得增加被评议单位的负担。

(三)除县政风评议办公室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测评问卷外,各被测评单位不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件,单位之间也不要相互发放征求意见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