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代表关于民主监督情况的述职报告
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制度
一、为了实行民主监督制度,我村建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活动进行公开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在村民代表议事会成员中推选5人组成。
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是村民代表议事会中德高望重,认真负责、公道正派、熟悉财务、懂得法律、法规、制度、条例、规定的村民。
三、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的监督,应以会计资料为依据,以财务制度、财务法规为准则,对村财务活动的资料真实、正确、合理、合法性进行检查。
四、审查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务计划:
1、财务收支计划;
2、固定资产构建计划;
3、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4、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
5、收益分配计划。
(二)各项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集体统一经营收入;
4、集资款;
5、土地补偿款;
6、救济扶贫款;
7、上级部门专项拨款;
8、其他收入。
(三)各项支出:
1、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构建生产性固定资
产支出);
2、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构建公益性固定
资产支出);
3、村组(社)干部工资及奖金;
4、招待费支出;
5、集体统一经营支出;
6、救济扶贫专项支出;
7、管理费用支出;
8、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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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有权对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4、有权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十
一、对财务违纪问题,民主理财小组经核实签字,上报农经管理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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