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领导,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能够参加我县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深感荣幸。下面,我主要讲自己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三点认识: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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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摆正关系,积极参与,自觉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人民陪审员工作具有兼职性,平时都有自己的工作,部分同志还担任领导职务,这就存在如何妥善处理和摆正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县人民法院指定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诉讼的案件,陪审员应当事先安排好工作,主动做好庭审前的各项准备,按时参加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同时,人民法院在安排人民陪审员庭审时,也要为人民陪审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能够在事先处理好本职工作,使其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中,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这是人民对我们的嘱托和法治理念的期待,任重道远,我们不仅要具备参与审判工作的专业能力,积极主动参与审判工作外,还应该做一名法律宣传员、司法监督员和协调员。希望各位认真履职尽责,为构建社会的平安、和谐、稳定,巧家司法的公平、公正、规范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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