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园林局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第一篇:xx年园林局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xx年园林局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程,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结合我局行政执法检查的重点,我局对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责任体系。
我局xx年12月才重新组建,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黄辉为组长,分管局领导贺xx、毛海城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人员为组成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法规部门牵头,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保证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二、完善执法规范,强化制度建设。
我局重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制度建设,根据市里的相关文件,出台了《xx市园林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xx市园林局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制度》、《xx市园林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xx市园林局行政执法投诉制度》等一系列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制度。为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根据《xx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局三定方案职责,拟定了xx年度园林绿化管理规范及制度制定计划,将《xx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等规范和制度建设列为今年法规工作的重点,明确责任处室和时间安排,完善规范体系建设。
三、规范行政审批,严格批后监管。
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权力阳光建设,我局刚组建完就将权力阳光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根据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的三定职责,依据国务院先后六批关于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规定,对我局的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根据确认的行政执法事项,规范了行政审批流程,制定了相关制度,构建了权力阳光网上审批系统,并正式进驻市政务大厅运行。为加强审批后的监督检查,我局一方面要求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审批后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另一方面,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联络机制。我局每一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结果都会直接转交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加强对园林绿化审批后的监管工作。
四、加强指导监督,落实事权下放。
根据市里简政放权、事权下放的整体工作部署,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行政许可自去年下半年起,由各区具体负责。为落实事项下放工作,提高各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能力,我局自4月份起,对各区的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检查,对不规范的行政审批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审批工作中和审批后的监管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指导,使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更好的落实市里简政放权、事权下放的要求。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发现在以下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规范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我局成立才半年,尽管制定出台了一些基本的行政执法规范制度,但还没有形成体系。根据我局xx年度的规范和制度计划安排,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尤其是行政审批规范、审批后监管检查和考核制度规范等,需尽快建立和完善。二是审批后的监管协调机制还不够便捷顺畅。我局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已初步建立了联络机制,但还不够便捷。根据相对集中处罚权和事权下放的要求,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已由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我局拟下一步直接建立起与各区行政执法大队之间的联系,直接将行政审批结果移送给各区,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并根据三定职责加强对各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三是行政审批后监管与执法的职责边界还不够明确。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批后监管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之间的权责边界还存在重合,需要加强相互之间和沟通联系,建立联合检查机制,从而避免出现执法管理交叉和空白等情况。
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的水平,使得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二篇: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报告根据《县2013年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我局属盐政执法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不存在临时工执法行为。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执行标准。
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能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处罚流程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标准执行。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情况。不存在取消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仍在审批和收费,实施的行政许可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制度。
5、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情况。无行政强制情况。
6、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经检查,市场稳定,无行政执法案件。
7、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我局不存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第三篇: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平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县法制办、县纪委监察局:
按照《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等法律文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及文件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局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各科室执法情况汇报、部署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二、依法定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三定”方案,对安全生产有关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分解量化,明确了我局各职能科室的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类别、执法责任、处罚种1
类等和工作职责,落实了行政执法的责任,保证了我局和各职能科室不越权、不跨位。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在加强对本局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考核的基础上,将执法监察人员行政执法情况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安监干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三、夯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核准权、审查权、检查权和处罚权。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要求执行。2011年以来,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起,结案3起。在执法过程中,无消极执法现象和自行设定行政处罚、收费、集资和行政许可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几年来也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县法制办、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1、据统计,我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即县安监局;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20个,即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各乡镇安监站,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
实施行政处罚。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我局24人经考试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并已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2、在行政处罚依据中,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下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单位实施处罚,不存在超越职权、巧立名目实施处罚问题。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传媒,实行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3、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代收协议设立专门帐户,并出具财政部门同意执法的罚款依据,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
4、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按期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基准制度,处罚得当,不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从而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
权益。
5、在行政执法中,我局注重行政处罚实效,有效地遏制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最终消灭事故隐患。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二是在执法过程中重服务轻处罚现象存在,处罚力度相对较弱。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工作,强化对安监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平泉,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篇:xx年水利局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xx年水利局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近几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个率先”、“三个第一”为目标,通过强化水法规宣传,全社会水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强化队伍建设,水行政效能明显提高;通过深化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水事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创新执法手段,群众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为我市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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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六是深化信息化应用。对已终验的执法宝典系统、网上执法告知系统、行政案件自动量罚系统等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深化电子案卷系统建设,在鼓楼分局、浦口分局应用试点基础上,重点开展电子案卷二维码行业技术标准课题研究。着手对直属分局办案系统、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办案系统、讯问室智能视频监督系统等新的执法信息化项目研发,建立公、检、法机关执法办案信息跨部门共享机制。
七是深化公安法治建设。推进实施法治建设工程和“六五”普法工作,深化执法示范单位的培育创建,选树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组织执法文化建设交流和观摩活动,开展法制工作创新评比活动。围绕“四项改革”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安法治理论调研,组织专题征文活动,切实将理论成果转变为实战能力。
八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建立公安系统法律专家制度,组建全局法制讲师团、执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组织开展法制大队等级评定工作,建立法制员人才库,组织优秀法制员参加全省、全国法制员业务竞赛。加强市、区两级公安法制队伍辅助决策、执法管理、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复议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