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117名驻村扶贫人员被召回
原标题:滥竽充数云南1117名驻村干部被召回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张文凌)针对有的驻村帮扶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有的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的问题,今年4月,云南省实施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截至目前已有1117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被召回。
云南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云南有4个。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仍有471万贫困人口,全省贫困县数为全国最多。为此,云南省提出了“抽强人、强抽人”要求,今年全省派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近4万人,覆盖了全省4277个贫困村。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驻村帮扶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有的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针对这些情况,为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作用,更好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今年4月,云南公布实施的召回办法共18条,内容包括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原则、应召回的情形、召回处理措施等。
根据《办法》规定,扶贫工作队员因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脱贫攻坚任务;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季度综合排名全县末5位;每季度在岗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少于50天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派出单位及当地乡党委、政府、村委会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以及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或辞职辞退、因健康原因不能健康履职等其他原因的,将被召回,并根据不同情形,对召回的驻村工作队员采取正常调整、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免职撤换等处理措施。
据悉,驻村扶贫工作实绩作为职务升降、职称评聘、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被召回人员除影响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外,对派出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及副总队长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也将予以不同程度的扣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为落实这一规定,云南各县都成立了监督检查组。监督检查组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进行多次明察暗访。德宏州芒市对两次督查都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9名驻村工作队员实施了召回;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对上半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后,召回5个单位派出的5名工作队员,对其中一名工作队员进行免职撤换处理,责成单位5日内提出新派人选,审批后派驻到村;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有34名工作队员在季度综合测评中被召回,其中因工作需要正常调整14人,季末综合测评表现不佳召回20人。
在8月8日召开的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再次严厉指出,绝不允许驻村扶贫队员“滥竽充数”,绝不允许“挂名式”帮扶,绝不允许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在急难险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中“后退”,不称职者一律召回且不得评优、不得提拔。
李纪恒还对有的派出单位不重视驻村扶贫干部、派出“老弱病残”人员现象提出批评。
他指出,驻村扶贫队员的表现是干部作风与能力的“试金石”,驻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漂浮,不仅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落实,也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
“对不落实省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按要求派出合格的扶贫工作队、不关心扶贫工作一线干部的相关部门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他说。责任编辑:张淳sn182
第二篇:2018年黑龙江省考面试热点:云南召回千余名驻村扶贫干部云南召回千余名驻村扶贫干部
热点概述
针对有的驻村帮扶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有的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的问题,今年4月,云南省实施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截至目前已有1117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被召回。
模拟题
近日云南省实施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对于搞“挂名式”或者“走读式”帮扶的工作人员采取召回的方式,截至目前已有1117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被召回。对于此现象,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国当下的目标和任务,扶贫攻坚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之路。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各地选派一大批尽职尽责、敢于担当的驻村干部,实行“群众不脱贫、干部不脱钩”的工作机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有少部分选派的干部不尽责不尽心,搞“挂名式”扶贫或者“走读式”扶贫,做表面文章。云南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到目前有1117名被召回,这些干部被召回的主要原因是对工作不熟悉、不投入,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这不仅不利于做好扶贫工作,而且损害群众利益、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的实施对驻村扶贫干部是“紧箍咒”,不仅有效治疗部分人员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同时督促驻村干部沉下心、俯下身扎实开展扶贫工作,体现出了对人民群众负责任的态度,也是锻造可信赖政府的必要举措。为了更好发挥召回制度的作用,在进行召回时要注意流程的法治、公开、透明。
第一,严格执行召回制度。监督检查组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进行多次明察暗访,通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定召回干部人选,然后通过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座谈、专家心理疏导等措施,让干部“回炉淬火、加钢锻造”。召回结束后,干部在考核期的表现,将成为干部职务调整变动的重要依据。
第二,坚持召回常态化。应将干部召回逐步纳入系统化、常态化轨道,在组织管理、评价标准、后续安排等各个方面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保证召回制度良性运行。
第三,保证驻村扶贫干部的选拔标准,绝不允许驻村扶贫队员“滥竽充数”,对于派出“老弱病残”的单位严厉批评,绝不允许“挂名式”帮扶,绝不允许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在急难险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中“后退”,不称职者一律召回且不得评优、不得提拔。
第四,提高驻村扶贫干部的责任感,认识到扶贫工作的重要性,改善与群众打交道的方式,与群众打成一片,真正去发现问题,以群众为师,为贫困百姓找到解决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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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我们真的很辛苦,参加测评的时候,像„工作队员走访贫困户情况‟„工作队员在岗、驻村情况‟„工作队员宣传各级政策措施情况‟这些,每一项打分都细化到了工作的具体内容。”另外一位驻村队员也袒露心声,“日常还要接受来自各方的督查,纪委、组织部、督查组、扶贫项目部,各个部门都会来了解我们工作的开展情况,一点也松懈不得。”
为了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云南各地先后出台了《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测评办法》《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等文件,建立起管理、测评、召回等多项制度。工作队员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实行逐日登记考勤制度,驻村扶贫工作实绩与职务升降、职称评聘、安排使用挂钩等,都成为刚性规定。
“真正到召回这一步,要考虑的指标很多,主要包括队员的考勤情况、村级的民主测评和乡镇的综合测评、有关部门的督查汇总以及驻村扶贫任务的完成情况等等。”赵冠明说,“最重要的还是驻村扶贫实绩。每个驻村队员都有很繁重的任务,无论是组织还是群众,对他们都有很高的期望,也希望每个驻村队员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