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枝干害虫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害虫种类

本预案所称杨树枝干害虫,是指青杨天牛、白杨透翅蛾、杨干象等。

1.2工作原则

杨树枝干害虫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1.3主管部门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杨树枝干害虫防治工作,各乡、镇(街)林业站、国营林场负责组织本辖区的杨树枝干害虫防治工作。

1.4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对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扑灭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1.5统一领导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一旦出现新的疫点,做到上下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制扑灭灾情。

2杨树枝干害虫的预防

2.1种苗管理

林木经营单位和个人,在从事营林活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植树造林应做到适地适树,提倡营造混交林,合理搭配树种,依照国家规定选用良种壮苗造林。工程造林方案必须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

(2)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和未经检疫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和造林。

(3)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及时进行抚育间伐,促进树木健康生长,并及时清除已重度感染的病虫树木。

(4)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市外调运苗木,确需调运的,必须经过检疫,并向市森防检疫站申请复检、备案。

2.2虫情监测

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全市病虫害疫情监测工作。乡镇林业站、国营林场设专职或兼职森保员负责本单位虫情监测工作。

2.3综合管理

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病虫害防治指导,推行以营林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逐步改变林地生态环境,提高林木防御病虫害的能力。

3杨树枝干害虫的除治

3.1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0年,利用4年时间,全面遏制杨树枝干害虫的严重危害和扩散蔓延,将杨树枝干害虫的危害降到规定程度,达到有虫不成灾的目的。

3.2具体任务

3.2.1青杨天牛

(1)虫情监测

各乡、镇(街)和国营林场,要在每年3月和11月份,组织人力进行两次虫情调查,详细掌握本单位青杨天牛分布、发生、危害情况,为适时防治提高翔实依据。

(2)除治措施

经虫情调查,青杨天牛虫口密度达到每米枝长0.1头时,要及时进行防治。

一是抓住早春和晚秋两季(3月和11月),发动群众剪除越冬的幼虫虫瘿,集中销毁

二是在5月上中旬,成虫羽化期喷洒40%绿色威雷1000倍液,毒杀成虫

三是对幼龄林虫口密度较高,每米枝长达到0.6头以上的林分,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平茬更新方式进行除治

3.2.2白杨透翅蛾

(1)虫情监测

各乡镇林业站和国营林场于每年10月中旬,采用样株调查法,调查样株上有无有虫虫瘿,计算有虫株率,当有虫株率达到2—50%时,要适时进行防治。

(2)除治措施

一是组织人力剪除有虫虫瘿,集中烧毁

二是在6月上中旬成虫羽化期,喷洒80%敌敌畏500倍液,毒杀初孵化的幼虫

三是在幼虫化蛹前(5—6月)或新幼虫蛀入后(9—10月)用毒棉球塞入洞内,然后用毒泥封闭洞口(50倍敌敌畏或100倍辛硫磷)

四是造林用苗或苗木出圃前,实行严格的检疫,剪除带虫虫瘿的苗木,防止幼虫随苗木调运扩散蔓延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市指挥机构

为确保杨树枝干害虫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目标,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灾情应急处置指挥部,机构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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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加强森防专业队伍和人才培养工作,成立防治专业队,设立专职森保员,建立起一支素质高、装备优、能够自如应对灾情应急处置的专业管理和技术队伍。

7.6责任

对在灾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玩忽职守或渎职造成灾情除治不利,引起灾害扩散蔓延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法律追究其刑事和行政及经济责任。